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句话在李某、王某、张某身上
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2022年8月12日
经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批准
成武县公安局依法对
涉嫌抢劫的李某、王某、张某
三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25日晚9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张某在某十字路口偶遇同事杨某、杨某某两人,并将两人带至一胡同内进行殴打,见两人随身携带手机,3人商议又将其带至一偏僻处殴打后将两人手机抢走。
7月2日,成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掌握证据及线索后,将涉嫌抢劫的李某、王某、张某3人抓获归案。到案后,3人对殴打他人、抢劫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自2021年以来,3人多次因盗窃、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但仍不思悔改,最终又被绳之以法。
抢劫可是重罪
至于有多重
一起看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263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只要触犯法律
无论轻重,无论逃到哪里
警方绝对不会放过
等待他们的将是高墙大院的牢狱生活
后悔也来不及了
来源:菏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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