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句话在李某、王某、张某身上

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2022年8月12日

经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批准

成武县公安局依法对

涉嫌抢劫的李某、王某、张某

三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25日晚9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张某在某十字路口偶遇同事杨某、杨某某两人,并将两人带至一胡同内进行殴打,见两人随身携带手机,3人商议又将其带至一偏僻处殴打后将两人手机抢走。

7月2日,成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掌握证据及线索后,将涉嫌抢劫的李某、王某、张某3人抓获归案。到案后,3人对殴打他人、抢劫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自2021年以来,3人多次因盗窃、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但仍不思悔改,最终又被绳之以法。

抢劫可是重罪

至于有多重

一起看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263条 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只要触犯法律

无论轻重,无论逃到哪里

警方绝对不会放过

等待他们的将是高墙大院的牢狱生活

后悔也来不及了

来源:菏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