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中日战争中国战败,关于战败的原因,是多样的,但一个原因却没有被重视起来,那就是汉奸问题。
汉奸原指汉族的败类,今指投靠外国侵略者甘心受其驱使、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人。
在甲午战争中,汉奸的危害有多巨大?
滋生出这么多汉奸的原因是什么?
一、汉奸的通敌叛国行径
甲午战争时期,汉奸的卖国行径表现在:
(一)引水引路,助倭攻剿。
日军经常用小恩小惠诱使那些没有民族气节的败类为其海陆军引水引路,攻击清朝军队。
在山东成山,“倭船中有一华人,改西装,在彼船作舌人”。
在海州,“倭以钞票诱沿海渔户,令作向导”。
由此可见,诱之以利,是日军收买中国人做汉奸的重要手段。
日军出国作战,对中国的风土人情、地形地貌了解有限。
虽然中日“系同文之国”,长相“与华民相类”,但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民族,因而华人与日人“语言不通,加之风俗习惯相异”,若没有汉奸的帮助,日军的许多军事行动将难以顺利进行。
在这种情况下,利用汉奸引路引水,就成为日军战胜清军的利器。
在大高岭的战斗中,“奸民黄连群之子引日兵乘夜劫营,统领永山死,全军退驻东北分水岭”。
在台湾保卫战中,陷入重围的日军雇佣罗金来为向导突围求救,他们“五次通过敌军步哨线,每次都有十二三哨兵持枪而来,一一盘问。当地人(罗金来)巧妙应付”。
日军之所以能够通过我方防线,实归功于“当地人之机智”。
由于情报及时送到,被围日军得到援助而突出重围。
(二)招人当兵,充当炮灰。
与清朝相比,日本地小人少,大规模侵清显得力不从心。
利用汉奸“以华攻华”则可以做到一箭双雕:既可减少日军伤亡的人数,又可削弱清朝的抵抗力量。
这样,一批为日军招兵的汉奸应运而生。
据《申报》1894年12月21日记载,广东新安县的黄亚池被捕后招供说:“向在东洋贸易,与倭人稔熟。倭国地狭人稀,兵不足用,遂嘱我等回粤代为招兵。同党共十余人,拟每人招二百名,每名月给粮洋二十元。同党已分赴各处招募。”
又据《申报》1895年8月18日报道,肇庆府恩平县绿林豪客吴国华被招安后投效台湾,“今春奉台抚唐薇帅札委回粤招兵,前后数次,共招集勇丁数千人皆在中途贩与日人”。
为倭招兵的汉奸北到盛京南到广东,几乎各处都有,甚至天子脚下的能辅重地京津也不例外。
日军经常抢掠中国男子当兵。
在辽东花园口“各处抢掳壮丁,将脸漆黑,剪断头发,改该国装束,为打头阵、挡雷炮之用”。
在台湾九芬桥之战中,“倭人督我奸民三、四百人来攻,每十二人一队,两倭兵持刀督其后”。
大量华人被迫加入日军,成为日军与清军作战的先锋与牺牲品。
日谍
(三)充当内线,出卖情报。
充当内线、捕杀抗日志士是汉奸的一大罪状。
见利忘义,为日军搜集情报的汉奸人数众多,危害最大。
这类汉奸,上至清政府军机处的官员,下至一般平民百姓,几乎各行各业都有。
战前,日谋神尾“在天津收买一名清政府军机处官员,通过他源源不断地获得军机处大量情报”。
平民百姓为日军搜集、传递情报的也不乏其人。
为了报酬,死心塌地为日军效劳的汉奸大有人在,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四川提督宋庆所部在复州捉获一名为日军侦探军情的金州人张某供认:“倭首扣其父,而使其侦探:官兵何人?在何处?”
(四)卖粮助资,担任伪职。
在辽东半岛的宁锦关津、海城及山东成山,有很多卖粮济倭的奸民。
据传言:“我国奸商代渠办伙食等物者亦不少”,郑观应致信盛宣怀称“昨于公司内搜出米二千余包,椰菜数百担”。
个别土豪劣绅为了保护私利,向日军捐献金银,以求得到保护。
辽东普兰店富豪刘雨田,又名刘雷,“家业巨富,此前曾将金银献给第二军,表示了归顺之意”。
同日本人拉上关系的刘雨田有恃无恐,刘向日军提供了有关我国沿海地区的大量情报。
日军占领金州后,建立伪政权金州行政厅,借以对中国人民进行殖民统治。
金州行政厅“委员长”(贵霁卿、邱宜祥)为读书人,委员四人均为商人,“于地方多少拥有名望和财产”。
他们“虽无工薪,彼亦欣欣然听小官之命,慨然宣誓报效之意”。
认贼作父、担任伪职对中国人民进行殖民统治的这些人,是彻头彻尾的汉奸。
(五)破坏通讯,私放日谍。
战争时期,清军的通讯主要靠电报来完成,因而保护电线意义重大。
1894年7月21日,电报局总办盛宣怀通饬各省督抚将军:“乞速密饬沿线路各营、县,责成地方董保,按地界认真保护,俾免疏虞。”
据《申报》1894年10月11日记载,尽管清朝加强了对电线的保护,“有倭人所雇汉奸四名,在旅顺割断水雨电线,经官获住,想尽法惩也”。
汉奸及日军的破坏,经常使清军的通讯联络中断,造成指挥上的混乱。
为侵略中国,日谍疯狂搜集中国的军事情报。
日谍与中国人语言相异、相貌有别,只要仔细辨认是不难识破其真相的。
但个别汉奸私放日谍,蔡廷标私放宗方小太郎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1894年7月奉命调查北洋舰队动向的宗方化装成中国商人,数次潜入威海卫军港区,“终于探知北洋舰队十四只起航日期”。
宗方的活动为中国官方发觉,匆匆逃离威海卫,返沪途中遇到熟人蔡廷标。
时任长江水师中营抚标把总的蔡廷标明知宗方是日谍,官府“悬赏数百金以购公等”,却姑念旧谊,说:“若一旦知君为东人,恐我无见君之期矣。”
秘而不宣,知而不捉,使“专为捕予特由上海官府派遣来船者……彼不再吉问而去”。
宗方逃过一劫,在上海将情报发往日本大本营。
日本海军据此制定了偷袭北洋舰队的计划。
9月17日黄海大战,北洋舰队受到重创,从此一蹶不振,直到威海卫战役中被彻底消灭。
汉奸蔡廷标私放日谍产生了严重后果,导致北洋海军遭到灭顶之灾。
(六)诋毁祖国,为日助威。
甲午战争中,与日本人有密切贸易往来且民族意识淡薄的中国商人、官员及其子弟,走上叛国投敌之路成为汉奸的不乏其人。
上海某官员之子略知日语,与日人成为莫逆而甘做汉奸,“与日人代探消息”。
战争爆发后“特赴日本代为招摇,谓日本海军胜我十倍”,从大阪到长崎,该汉奸大肆宣扬“华兵粮饷无多,全不准备,非在高丽抢夺万难有济”。
似此汉奸,播恶语于敌国,泄露祖国机密,实在令国人愤慨。
汉奸在甲午战争中的种种叛国投敌行为,极大地便利了日军的攻掠,在战略战术上使清军处处陷入被动挨打的不利境地,是导致清朝甲午惨败的重要原因。
二、清朝在防范、惩处汉奸上的缺憾
清政府在处理汉奸方面存在一些失误,表现在:
(一)没有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战前当中日关系日趋紧张时,清政府目光短浅,没有对那些经常与日本人接触的官员、仆役、商人等进行训诫,使其提高警惕,避免沦为民族罪人。
北洋军械局书办刘芬与日谍石川伍一认识后“给他开过海军炮械清单”。后来石川托刘“查开营伍情形”,刘“照册写出,封在信内交王大顺便带回”。
刘芬的罪行为石川所证实。
石川还供认:七月二日,日谍神大人在裕太饭馆宴请中堂亲随之人“商议密事,遇有紧急军报,即行飞电……打电报叫日本打高升船官兵的信,是中堂衙门里送出来的,电是领事府打的,说的皆是实话”。
由此看来,李鸿章身边的许多人在与日谍的推杯换盏中成了出卖军情的汉奸。
李鸿章权倾朝野,尚不知约束训诫其手下人注意保守机密、与日本人保持必要的距离,其他官员与平民百姓就更没有防患于未然的先见之明了。
(二)惩处力度不够,难以起到警诚作用。
清律:十恶之三“曰谋叛。谓谋背本国,潜从他国”;“十恶之人,王法所必诛”。
战争爆发后,天津侦破了刘芬通敌叛国案,汉奸刘芬依照国法被判斩首。
另外,在广东为倭招兵的黄国华等也被枭首示众。
总的来讲,汉奸因事泄被处死的为数不多。
以刘芬案为例,只有刘芬被杀,高顺等六人或被判斩监候或被判处监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重罪轻判的情况呢?
原因在于这一案件牵涉到李鸿章的外甥张士珩、亲信罗丰禄及直隶总督衙门里的一大批人。
所以,案发后李鸿章先是将此案隐匿不报,继又拖延搪塞、筹改供词,终则重罪轻判,大事化小。
当权者惩治汉奸轻描淡写、曲意庇护,难怪时人评论说:“如此办法,奸细越多,胆越大矣。”
三、导致汉奸产生的社会原因
归纳起来,甲午战争中出现汉奸,有以下原因:
(一)社会经济落后
进入近代以后,由于封建统治日益腐朽、列强频繁侵略、此起彼伏农民起义的打击、水旱灾害的侵袭,封建经济千疮百孔,国家财政捉襟见肘,人民生活日益艰困,清朝陷入民穷财尽的窘境。
百姓的贫困为日谍日寇的诱降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要解决汉奸问题,首先必须解决老百姓的吃饭穿衣问题。
在百姓温饱的基础上,才谈得上教化百姓知耻守节。
管子说:“仓廪实而知礼节。”确实道出了物质与意识辩证关系的真谛。
在辽东半岛,“上年荒歉异常,加以倭贼所至搜掠,土匪继之,劫食一空,村聚穷民,菜色满路”。
在这种情况下,少数缺乏民族意识、意志薄弱者为倭所诱,成为汉奸也就不足为奇了。
可见,经济的极端困难,是汉奸产生的最根本原因。
(二)政治统治腐朽。
官吏昏庸,不关心民间疾苦,陷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为汉奸的产生提供了现实土壤。
在辽东战区,“关外近岁大荒之后,继以重兵,天灾流行,民不聊生。锦州等处,盗风日炽,抢往劫来,所在多有,良善之家至鬻妻子为食,困苦流离,野有饿殍”。
在前线指挥作战的湖南巡抚吴大澄,目睹饿殍遍野,耳听饥民哀号,于心不忍,以个人名义筹措数万两白银,开展战地账灾,深受百姓欢迎;又上书朝廷希望安抚饥黎、“收拾民心”。
朝廷答复说:赈济灾荒,应是地方官的责任,可由盛京将军“察看”、“办理”,吴大澄不必过问。
但是,有守土责任、有向上级反映灾情请求赈济义务的地方官却是“有司不以告,长吏若无闻”,其结果是“官未报,不能请赈“。
受到荒灾、兵灾双重折磨的百姓,不能从政府手中得到赈济,却受到日谍日寇的重利诱惑,穷饿饥民遂为所用,受日人的驱使成为汉奸。
(三)落后的愚民政策。
在清代,广大人民没有条件受到教育,处在愚昧麻木状态,民族意识淡漠,思想觉悟低下,易于上当受骗。
占领安东后,日本第一军发布告示说:“夫贵国民族与我国民族同种、同文、同伦理,有偕荣之谊,不有与仇之情也。”以拉近与中国人的距离。
为离间满汉关系,日军号召汉人“逐满清氏于境外,起真豪杰于草莽而以托大业”,将其对中国的侵略美化为助汉逐满;“故船载粮食、兵器,约期赴助",将日军对中国蓄谋已久的侵略美化成为应汉人之约而帮助汉人驱逐满人的正义之战。
在日军的迷惑下,个别读书人违反纲常礼教,丧失民族气节做了汉奸。
如日军设立的伪政权金州行政厅的“委员长(贵霁卿、邱宜祥)为读书人”;另有“江苏常州生员某,向倭人献计:由江苏海州登岸,攻我徐州府,绝我陆军之路”,其用心之险恶,令人惊诧。
读书人当了汉奸,充分说明封建的科举制度已经走到山穷水尽的境地了。
(四)软弱的外交立场。
甲午战争时期,美国出面保护在华日侨,鉴于列强的威势,清政府在处理与日谍相勾结的汉奸的时候,投鼠忌器,畏首畏尾,使对汉奸的惩处大打折扣,助长了汉奸的嚣张气焰,汉奸遂有恃无恐,继续其叛国投敌的勾当。
1895年5月中日签订《马关条约》。条约第九款规定:“并约此次交仗之间,所有关涉日本军队之中国臣民概予宽贷,并伤有司不得为逮系。”
有了上述规定,战时被拘捕的汉奸高顺、于邦起等,“著总理各国事务衔门查照条约办理”,此后均被释放。
由于不平等条约的保护,甲午战争中叛国投敌的汉奸们,逃脱了被严厉惩处的命运。
总的说来,战前,清政府没有未雨绸缪,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汉奸的产生;战争中反奸措施不力,广大人民的锄奸意识不强,对汉奸叛国行为的遏制有限,基本上是无人过问;战后,由于战败,在不平等条约的庇护下,罪大恶极的汉奸“无人追究”。
由此可见,甲午战争时期的汉奸是中国封建社会逐渐走向衰败的时候、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特殊条件下中华民族躯体上产生的一个毒瘤。
它侵蚀着国家的肌体,使近代多灾多难的中华民族倍受磨难。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