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有:1、书证;2、证人证言;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
二、虚假诉讼罪:
2015年11月,被告人孙某伟在与张某龙等人赌博过程中,假借孙某2、张某1、孙某1、郭某的名义借款给张某龙,实际由被告人孙某伟提供借款,并由张某龙向孙某2、张某1、孙某1、郭某4人出具借据,由被告人孙某伟做担保。2016年初,被告人孙某伟指使孙某2、张某1、孙某1、郭某以虚假的借据向玉田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玉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4起民间借贷纠纷。

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构成赌博罪;假借他人名义实施借贷行为,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行为人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即一人犯有数罪,对实施了数罪的行为人,应当以赌博罪和虚假诉讼罪实行数罪并罚。

基本案情

一、赌博罪:
2015年冬,在玉田县杨家板桥镇大高庄村高某双所住平房及水岸花园小区1栋1单元402室内,被告人孙某伟、律某波组织被告人郑某伟、孙某朋与高某双、张某龙等人聚众赌博,赌资累计达人民币50余万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孙某伟、律某波、郑某伟、孙某朋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孙某伟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