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才武

乡间四月,红红的嫩嫩的果儿挂上枝头,家乡野马川便都会多一道特殊风景。

“樱桃红,赶毛虫,毛虫爬上山,娃娃好喜欢。”记得小时候,樱桃果熟,便有了乡间孩子快乐的所在,用不着谁吆喝,一树将红未红摘一颗丢在嘴里还令人皱眉头的樱桃,便吸引了一群讨人嫌的孩子围在树下,馋涎欲滳地望着头顶一树“珍珠”。

摘樱桃。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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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樱桃。据网络

记得我家那株虬着身子的樱桃树,老得浑身开裂,长在一道陡窄的地埂上。习惯了收获节偷瓜的野小子们,猛的扔一块石头,将藏在茂密的枝叶底下的樱桃果儿雨点般打将下来,然后一阵哄抢,待得忙着手中活路的母亲闻声开门出来,早已跑得不见踪影。惟有一地散落未及拾尽的红樱桃和被打折的枝条散叶,着实让母亲心痛:“龟孙子,真没家教”。接着便是连声叹息,“这些打坏了的樱桃,拿到集上,至少也能换两斤盐巴呢!缺德哟!”。也有被逮住的,早吓得一身抖抖索索,母亲一边吓唬着说:“下次再来偷樱桃,就把你交给你家大人”,一边让我和弟弟去拿了高木凳来,将矮处那些熟透的红樱桃从树上摘下,递给那些个“可怜虫”。

“樱桃红,赶毛虫……”,伴随着这首难得从记忆中抹去的童谣,家门口那株红樱桃熟了一季又一季。母亲在家里务农,父亲在外工作,他们用心血和汗水,铺垫着我们姐弟几人今后的坦途。

在对童年的回忆中,我们兄弟都长大了。弟弟上过大学,后来留在省城工作。而我,阴差阳错,既做些生意,还喜欢舞文弄墨,写上些不切实际的文字。后来我败了家。老婆跑了,留下一屁股的债务给我。那年在省城,弟递过几千元钱给我,是因为我说我要扩大经营规模······,弟对我的好,在我的记忆里,似我家土埂上的那株红樱桃。而最近,我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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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他们一家回贵阳的时候,我独自在楼上。非是我这个做哥的人不尽人情。太忙,也太烦心,后来及至我下得楼来,弟弟他们一家已经走了。那一刻突然感到眼睛咸咸的,是一滴滴泪。

这些年,我东奔西跑,老是找不着钱。我一心做大事,老是怀想着我的中国大河。现实的残酷和远大的理想——就如爱迪生发明电灯之前,被很多人视作疯子。我身贫如洗,千里走乌江,凄迷牛栏江。败家后的我,没有走出沿海打工,也没让人看得出我有半点豪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