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 2022-08-17 17:27:05

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175513的网友留言咨询:芝罘区吉祥家园车位只卖不租,地下停车费两小时一块,东门停车费一小时一块,收费是否合理?东门停车场的设置是否需要备案?辛苦回复,谢谢。

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针对您反映芝罘区吉祥家园停车收费问题,经调查,该小区物业由山东金象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烟台芝罘区分公司服务,该公司营业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停车场等,其在小区内停车收费两小时一块,符合烟价[2018]108号《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第四条第二款“在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区域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停放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不收费,超出2小时的部分,可适当收费。实行计时收费,超出2小时部分每小时收费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10元”之规定;其在东门设置停车场,属于在经营范围之内,停车费一小时一块,符合烟价[2018]108号《市物价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之规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初审:栾芸

复审:宋君

终审:孙玲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