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提到过,随着战术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中口径机枪消亡论”在一定程度上应验了。但是,这套理论又不能覆盖全方位的需求。正是在这种对立统一的矛盾中,我们在中口径通用机枪的实践中,也曾走过一段弯路,之后又在超车时弯道翻车掉进了坑里。
最后折腾了20余年,直到QJY-201型7.62mm通用机枪的亮相,我们总算是爬出了天坑,可这背后的天坑还得慢慢填平。今天我们回顾这段历史时,必须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正确看待在科研过程中的试错和迭代。切不可像某些网络大V一样,抓住个别数据和现象,不顾整体全局的影响,主观臆测抹黑歪曲。
步兵连的执念
使用弹链供弹,能长时间连续射击,主要用于火力压制的重机枪,需要一套完善的保障体系才能发挥作用。对机械化程度极低的部队,只有通过集中编制加强保障,才能维持重机枪的战斗力。在抗日战争和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重机枪的编制一般是步兵团直属。
直到美援朝战争时期,我军才实现了在步兵营编制了机炮连(重机枪、迫击炮、无后坐力炮),然而步兵连依旧没有使用全威力弹的弹链供弹机枪。在战时需要根据情况,将营属机枪连、炮连配属或分散配属给主要方向的步兵连。
不过,随后引进苏联先进装备的浪潮中,仿制РП-46的58式连用机枪,第一次满足了步兵连的愿望。当时,尚在使用53式系列武器的部队,给每个步兵连编制了2挺。不过,58式连用机枪没有对应的重机枪形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通用机枪。
部队使用58式连用机枪的反馈,以负面信息为主:当作轻机枪,空重12.7千克,重量过大;使用两脚架有效射程和射击精度都不如53式和57式重机枪;配套的250发不可散弹链在转移时很不方便;准星安装在套筒上,更换枪管后不便于校准。在全面换装56式系列武器后,步兵连的半自动步枪、冲锋枪、自动步枪和轻机枪全部统一使用56式机步枪弹,使用53式机步枪弹的58式连用机枪成了异类,于是在1970年代初从部队撤装。
因为58式连用机枪的风评不佳,我国在1959年就启动了新型通用机枪(当时称轻重两用机枪)的研制工作,也就是后来的67式通用机枪。但是,在当时缺乏设计人员、缺少设计经验的时代背景下,轻重两用机枪的团队是由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的学生组成的,领队就是后来95式枪族的总师朵英贤院士。
用今天的话来讲,67式通用机枪就是个“大学生毕业设计作品”,所以借鉴诸如ZB-53等经典作品,完全可以理解。但是,没有经受社会的毒打,哪里能总结出人生的经验呢?即便是“抄作业”,抄到知其所以然,本身还得有点功底。在67式上出现的凸缘弹单程进弹之类的不合理设计,是不可避免地“交学费”的过程。而研制队伍的不稳定,人员的频繁更换,又造成了后续改进工作的旷日持久。
虽然一路经历坎坷,但是我军“让重机枪下连”的执念,却始终未曾改变。这一方面是对持续火力压制能力的渴望,另一方面是对加强步兵防空能力的追求,所以当时部队对通用机枪(轻重两用机枪)的理解,更偏向“轻量化的重机枪”。
站在十字路口的抉择
在1979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中,我军缴获了越军装备的苏联ПКМ通用机枪。这种集可靠性好、重量轻、火力猛烈、散布优秀等优点的神器,不仅受到了部队的期待,对轻武器科研部门更是一次颠覆性的冲击。于是,对ПКМ通用机枪进行仿制就顺理成章的被提上了日程。
然而无比巧合的是,在1977年对67式通用机枪首次全面改进工作也启动了。结果在1980年,仿制的ПКМ通用机枪和改进后的67-1式重机枪同时生产定型了。注意,从67-1开始67系列机枪就不再要求测试两脚架状态的性能,从轻重两用变成了货真价实的重机枪。
只有一个坑,来了两个人,那就只有比试一番了。于是,在67-1式重机枪就和80式通用机枪在成都军区某部进行了对比试验。结果是在除精度射击之外的全部测试科目中,80式通用机枪都展现出了更好的性能。但是,在随后总装做出的决定,却是继续改进67-1式,作为步兵部队的主力装备。而80式通用机枪虽然也获准列装,但是仅限于空降兵、海军陆战队和侦察部队。最终,经过第二轮改进,彻底解决了可靠性问题的67-2式重机枪在1982年1月生产定型。
这件事情在军迷当中流传很广,很多朋友都为此愤愤不平,有的说是“面子问题”惹的祸,有的一口咬定是“幕后交易”,甚至有人“据理力争”声称这是为了让大厂有饭吃。不过,无端猜疑都是片面的臆断。真实情况是,在当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削减国防开支的时代背景下,相关部门在省钱和保持战斗力方面做出了最佳选择。
虽然67系列机枪恶评如潮,但是在备战备荒的大背景下,截至1974年已经生产了3万余挺。按1975年的编制,足够装备5000个步兵营,在数量上相当于完成了全军的换装。虽然在1979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出现了上一代替换下一代的荒唐事,但是返厂改进到67-2的水平还是能凑合着用。通用机枪又不是像第三代主战坦克一样要命的东西,大口径机枪的轻量化工作又已经展开,步兵手里的中口径机枪被替换是迟早的事。只是,对于空降兵和海军陆战队,情况就不一样了。
当时,我军的空降兵本质上还是“乘飞机机动的轻步兵”。而在伞降作战中,没法让机枪手同时带着67-2式的枪身和脚架一起跳伞,万一下去之后找不到脚架,那机枪就哑火了;而且,空降作战突发情况多,需要机枪随时能提供火力支援,67-2式还得先展开三脚架,而80式端起来就能打;当时空降兵机动主要靠走,武器应当尽量轻量化,67-2式重机枪的枪身就有10千克重,而80式通用机枪只有7.5公斤,自然是越轻越好。海军陆战队的要求也类似,在乘舟冲滩和武装泅渡的过程中,机枪要随时可以开火,这一点80式通用机枪信手拈来,67-2式重机枪有心无力。对于侦察兵,必要的中距离压制火力,可以在意外暴露时争取脱身的机会。
当时提出针对任务特点,特供“个性化定制装备”的做法是务实的。而且,在随后的装甲兵武器选型中,由80式通用机枪改进的86式坦克机枪中标。在1991年生产定型后,替换了仿制СГМТ的59式坦克机枪。而86式坦克机枪,后续又衍生出QJH-001直升机舱门机枪等产品。从全军角度来看,80式通用机枪的应用要比67-2式重机枪广泛很多。因此,我们也没必要因为步兵没能拿到“高级玩具”而耿耿于怀。
要是故事到这里就告一段落,我们在“中口径机枪消亡论”的十字路口上,果断地选择为不同部队差异化配置装备,那结局将会很美好。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国产大口径机枪全面开花的时候,在通用机枪领域我们弯道翻车了。
弯道翻车了,而且很严重
在QJG-85式高射机枪和QJZ-89式重机枪相继列装部队以后,随着95式枪族的全面铺开,在是否还需要保留7.62mm口径机枪的问题上,我们的科研部门冒出了激进的想法——直接用小口径取而代之。当时之所以会冒出这样的想法,主要原因归纳起来有两个方面。
首先是53式机步枪弹实在太落后。作为一款1908年定型投产的凸缘弹,在结构上就天生不适合自动武器,需要配合双程进弹设计,不利于在机匣上布置拓展设备,而且取弹钩等细小部件容易损坏。其次,步兵对中口径机枪的刚性需求数量不大,没必要为此保留落后的弹药的生产线。
结果,这弯道上的一脚油门,搞出了QJY-88式5.8mm通用机枪这个怪胎。这不仅是全世界迄今为止,唯一一型正式列装的小口径通用机枪,还打破多个国内和国际记录。首先是研制周期,88式通用机枪从1988年立项到1999年设计定型,一共花费了11年,而67式重机枪不过用了8年。第二是服役周期,从2002年正式列装,到2016年全系统作废,服役时间满打满算不过14年,横向对比几乎与63式自动步枪打了个平手。
除了超重,88式通用机枪最大的问题是弹药性能先天不足。随着单兵防护越来越强大,军用枪弹提升穿透力是主流趋势。不过,有个常见的错误印象,认为小口径步枪弹不仅空腔效应好,在穿透力上还有优势。这个说法只是对56式机步枪弹为代表的老式中口径中间威力弹而言,对中口径全威力弹并非如此。
小口径自动步枪的打击范围一般在400米以内,而通用机枪要求将火力延伸到800米距离,形成与大口径机枪的衔接。子弹是作惯性飞行,要在更远距离上保持弹道稳定和威力,提高弹重是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决定在88式通用机枪上使用重弹,通过提高穿甲体的截面比动能,在同等条件下可以提高穿深。从理论上讲,较小口径的弹丸,如果有足够大的着靶速度,在穿透力上可以不逊于更大口径的弹丸。这正是当初决定上马小口径通用机枪的重要依据。
然而实践证明,无论是最初的DVP-88/88A机枪重弹,还是后来的DBP-10/10A通用弹,以及绰号“嗑药弹”的DVP-12式穿甲弹,在性能上不要说与53式穿甲燃烧弹相比,就是和53式普通弹相比也相形见绌。尤其是在距离超过400m以后,在穿透力、风偏等关键指标上,5.8mm弹药都和7.62mm全威力弹相去甚远。
虽然88式通用机枪的总产量不到2000挺,然而最受伤的是装甲兵而不是步兵。由88式通用机枪衍生的QJT-04式坦克机枪在2004年列装以来,取代了86式坦克机枪,成为了我军主战坦克、轻型坦克、步兵战车、空降战车、两栖突击车和轮式突击车的并列机枪标配。包括99A式主战坦克、96A式主战坦克在内的全部装甲突击兵器统统中招。
于是,我们就多次看到在国际军事比赛中,我军参赛的96A型主战坦克在主炮射击科目和高射机枪射击科目上表现优异,却在并列机枪射击科目上意外不断。因为比赛中为并列机枪设置的9号靶,距离在600m~800m之间,靶板长宽均为0.85m,用于模拟跪姿反坦克火箭筒射手。套用上表中53式普通弹与DVC-12的风偏数据,可想而知我们的选手面对的是多么不利的情况。
作为装甲车辆的并列机枪,在坦克上是主炮和高射机枪之间的火力衔接,在步战车上则是与小口径机关炮相互配合。可见,并列机枪的主要作战范围是本车800m半径以内,正好是过去步兵分队中口径通用机枪的位置。而且,装甲作战车辆需要打击的目标,主要是各类工事、掩体和轻型车辆等,这就对弹药的破坏力和多用途性能有更多的要求。
在研制的过程中,对于5.8mm穿甲弹的指标考核,却又放在了300m以内穿透力不低于53式穿甲燃烧弹,而且试验标靶是装甲钢板。在硬碰硬的时候,小口径弹可以凭借更大的截面比动能获得优势。但是在面对沙袋、砖墙、木板等目标时,小口径弹在动能上的劣势,很难达到“打塌”的效果。而且5.8mm穿甲弹只有击穿的功能,但53式穿甲燃烧弹还有纵火的功能,在实战中有更大的意义。
删减的是“通用”不是“机枪”
在2011年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中,删除了“通用机枪”的条目,机枪的分类只有轻机枪、重机枪和高射机枪三种,区别是轻机枪使用两脚架,重机枪使用稳定枪架(包括但不限于三脚架),高射机枪以对空射击为主。自此“通用机枪”的概念,仅作为轻武器专业的技术用语存在。
其实,这种情况在别的国家一样常见。比如,在北约的军语体系中,就没有“班用机枪”的概念。而“班用机枪”的称谓来自苏联,特指在步兵班组内与突击步枪通用弹药,在必要时还能通用供弹具的机枪。
但是,军语词条的修订,体现的是军队作战思想的转变。在2011年取消“通用机枪”的称谓,一定程度上可以瞥见当时对装备体系的设想。首先是很坚定的体现了我们要与落后的53式枪弹诀别的立场;其次是表明以QJZ-89式为代表的轻量化大口径机枪成为步兵连的压制支援火力骨干;最后是认为中口径机枪不再将重机枪形态作为检验标准。
其实,从我军当年对待67-2式重机枪和80式通用机枪的态度就能看出,在空降兵、海军陆战队和侦察兵的硬性限制要求下,考察的是机枪在两脚架状态的性能。其实,军语中取消“通用机枪”的词条,并不意味着中口径机枪将退出装备体系,而是其定位和功能发生了变化。
事实上,从外军的使用习惯上看,以7.62mm为代表的中口径机枪,除了用作车载、机载和舰载机枪外,在步兵手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以轻机枪的状态使用的。比如最为优秀的ПКМ和ПКП系列,很少找到在战斗中使用三脚架的照片。因此,抓住中口径机枪的“通用”功能不放,是非常无聊的辞藻游戏。
虽然QJY-201型在名称上,与现行的军语体系相互矛盾,但是在本质上还是统一的。即在空降兵、海军陆战队、山地步兵和特战部队作为轻机枪使用。既然通过引入7.62×51mm NATO弹终结了53式机步枪弹的问题,那么装甲兵能不能在乘此机会得到彻底的“解救”,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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