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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令第2号

当前,连晴高温,我区正处于森林火灾极高风险期。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如下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

2022年8月18日12时起至2022年8月31日24时止。

二、封山区域

除四面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外,江津区范围内四大山脉(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云雾山)八大林区四面山、大圆洞、滚子坪、华盖山、太公山、紫荆山、骆崃山、猫山)等区域集中连片林区。

三、封山规定

(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

(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国家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入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区域所属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加大火情查处力度,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四面山管委会、四面山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四面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管控,确保景区森林资源安全。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023-47530530、023-47521119。

区长:唐大军

2022年8月18日

编辑:陈柳颖 编审:吴 刚

值班副总编辑:易志慧

总编辑:罗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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