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期开始,这个公号每周和大家定期交流企业PR进行舆情处置时,值得了解的一些干货。

企业PR进行舆情处置,尽快都很清楚不合规处置的法律风险越来越严重,但很少有人愿意以平台投诉作为处置的主方式。原因无外乎两点:向平台投诉,基本都不成功;速度太慢,满足不了老板要求。

其实,如果做得专业,平台投诉成功率是很高的,速度也不慢。

今天,先和企业PR交流一下,为什么你向平台投诉,成功率那么低。

如何保证平台投诉的高成功率,这个问题可以转化为:如何让平台审核人员接受你的投诉意见。

很多企业PR在向平台投诉时,直接就是“失实,要求删稿”。不核实事实、不列证据、不做观点阐述。

类似于有人骂你,“你是个混蛋!”

你的回击是,“我不是混蛋!你才是!”

其实,平台审核人员,角色类似于法官。你与侵权人,相当于原告和被告。你需要做的工作,要围绕说服“法官”、让他接受你的意见展开。

可能你认为你的公司是“显然没问题”的,对方是“显然失实”的,“这种问题太明显了还用举证吗”。

但从法律人的视角看,看着再占理的事儿,也是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并结合证据发表观点的。因为做这些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说服“法官”的权重。只有这个权重提高了,平台投诉的成功率才能提升。

另外,你作为当事人,是更了解本企业的,但外人不了解啊,他为什么一定要相信你的话,支持你的观点,否定对方的说法呢?尽管在你看来这些话简直就是毫无根据的污蔑和谩骂。

说到这里我想到前些天一位律师说起的案子:一女子被前男友起诉索要“借款”,这位女子看到传票的第一反应是“我根本没借,这是多么明显的谎言,法官查查就能知道啊”,于是不举证、不出庭应诉,只在法院缺席审理后提交了一份简单的书面意见:我没借过钱,所以我不需要还钱。

最后,败诉了。法官那儿知道你俩之间的那点事啊,而且也没有替你去调查取证的义务啊。

在法律的世界里,法官只关心有证据支持的事实或者说法律事实,而不会认可那些可能确实是真实的、但没有证据加以证明的所谓的事实。

所有的证据,都是用来影响法官的认可度的。所以证据显然是证明力越强的越好,越充分越好。

如果一个舆情就是一个案子,那么你首先要做事实上的核实了解,确认事实层面的真实情况到底如何,对己方有利的点都有哪些,对己方不利的点都有哪些。

然后就是制订“诉讼策略”。

我要让“法官”认可我的意见,接受我的诉求,我需要提交哪些证据证明我的观点?如何用逻辑组织好我的语言,结合证据,强化我方有利的点,规避掉对我方不利的点?

如果某个自媒体账号有多篇侵权文章,或一篇侵权文章在多个账号或多个平台均存在,是一起处置,还是先捡软柿子,循序渐进?(同一内容,在某一平台得到了处置,可以作为到另一平台投诉的证据)

没有公式化的套路,这些都是活的。

然后才是法条规定,关于名誉权的,关于避风港原则的,等等。

还有一点不容忽视的,是对每个平台规则以及“潜规则”的了解。这就好比,一个有经验的律师,一定是了解“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个案子,和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个案子的不同之处的”,也一定是了解“这类案子在北京法院系统通常都是怎么判的”。

这些,书本上没有,百度知乎搜不着,只能靠长期积累的经验。

看到这里,你会发现,其实向平台投诉的工作,核心技术含量是如何用逻辑思辨能力,有机组织事实、证据和法律,说服他人。

这和律师日常做法律工作时的思维过程和工作流程,非常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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