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一名女子在网上点了份叫花鸡,拿到美食后,一家人就吃了起来,但是,吃到一半时,他们却突然发现了一些白色的小条条,仔细一看,才发现是蛆。女子赶紧找到店家理论,但对方并不承认食品问题,还讽刺她就是要钱的,钱不够花了,才整些事情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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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点的是叫花鸡,8月15日下午6点多,她和家人吃了这只叫花鸡。打开时没发现异常,大家都吃了,但随后掰开仔细看,才发现了蛆,当天夜里小孩子也出现了拉肚子的情况。

女子找到店家讨说法,但店家不承认食品问题,还让女子报警处理。女子确实报了警,警方来的时候,店家还让女子打消协的电话投诉,说自己有保险,有许可证,欢迎过来检查!

女子表示:“这家店铺很小,一看肯定是你卫生达不到的,定了东西,我肯定要评价的。”随后,她便在平台商品下发了评论,说,谨慎购买!还把带蛆的图片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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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看到评论后,直接怼她:“做了3年了,第一次遇见你这种,也很绝!我们的鸡每只都是早上现杀的,基本上每天晚上九点都卖完了,我们自己也天天吃,亲戚朋友也经常吃,哪能到你图片上这种程度?”

店家还表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让你走保险,有任何问题都会赔付的,咋的,130元不够花?报警了,工商也来了,有问题让法律制裁我们,不是靠你一张嘴!”

那么,这130元的赔偿又是怎么回事呢?

女子表示,当时她把这个反映到平台,美团客服教她申请了130元赔偿,本以为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被店家用来说事,到处说她为了赔偿诽谤店家。

其实,发生这样的事情,确实需要靠证据来说话。如果女子有证据,那么也可以拿出来,先排除自己的可能性。店家说自己的鸡是每天早上现杀的,那么也要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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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杀的鸡,是自己弄的还是在别的地方采购弄好的?一般情况下,餐饮店的肉类,都是直接采购的,那么采购过程也可能出问题,天气炎热,供货商储存不当导致变质也是有可能的。

但如果店家的鸡是自己处理的,那这就好办了,提供视频供查验,冻货和鲜鸡能够检测出来。其次,叫花鸡出问题,也要检查制作过程中的料汁是否在反复使用,如果料汁本来就有蛆,那么做出来的鸡肯定就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女子可求助相关部门检测蛆的来源,以及投诉到相关部门,要求检查店内卫生环境,如果确实有问题,就可以按照上诉退一赔十的规定索赔。

现实中,食品问题难在举证环节,对于消费者来说,吃的时候总是直接进行的,谁会想到录像?所以,一旦出事了,最好是店家拿出制作视频,自证清白。也提醒大家,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把剩下的食品和汤汁,拿去做检测,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