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8月19日18时前后,劳荣枝案二审第二天庭审休庭,因为检辩双方争议较大,明天9时继续开庭审理。19日下午,检辩双方就合肥案中“殷某的死亡时间”“殷某系法子英、劳荣枝二人共同杀害”“装有小木匠陆某明尸体的冰柜系劳荣枝购买”“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和南昌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上,同一案件认定内容不一致”等几项内容进行了几轮举证质证,双方争议较大。

南都此前报道,2021年9月9日,法院一审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系情侣关系,二人共谋并分工,在南昌、合肥等地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2019年11月28日,其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南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被告人劳荣枝在一审宣判后提起上诉。

2022年8月18日,该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9时30分,被告人劳荣枝身穿防护服、戴着口罩在三名法警押解下进入法庭,坐到被告人席位上。

在首日庭审现场,辩护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劳荣枝被疲劳审讯,以及申请合肥案字迹鉴定、常州案证人应参加庭审作证等诉求,法庭充分给予了被告人劳荣枝、劳荣枝代理律师、公诉方发表意见的权利。其中,法院驳回合肥中院对此案的管辖权,控方反驳不存在疲劳审讯,理由为审讯不足24小时,据视频显示,审讯过程均保障了劳荣枝正常生活所需。此外,常州案证人因个人原因拒绝出庭。

8月18日,参与劳荣枝案二审庭审一名旁听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被告人对检方的指控基本全盘翻供。

19日,法庭对“合肥绑架杀人案”进行举证质证。此前一审判决认定,合肥案中法子英逼迫被害人殷某写给妻子的字条索要赎金时,字条上除了殷某的字迹,还有劳荣枝自行添加上去的话。劳荣枝辩护人对这一认定有异议,认为不是劳荣枝所写。

法官请来两名笔迹鉴定人出庭作证。两名鉴定人当庭陈述,字条上“这件事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现在放下电话,晚15分钟我就没命了,他们一定会让我死的比刚才那个人还惨”等内容系两个人的笔迹。此外,对于合肥案中,受害者“小木匠”陆某明藏尸的冰柜是否系劳荣枝购买,劳荣枝也当庭否认。

8月19日18时前后,法官宣布庭审休庭,因为检辩双方争议较大,明天上午9时继续开庭审理。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