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新年律师

8月17日,在某地中院的庭前会议中,被告人讲述他在留置期间的遭遇和出现的种种幻觉,不管是真是假,都令人闻之惊痛,但合议庭的一名法官竟然多次莫名其妙地笑场,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回忆起自己某年某月某一天的一段快乐经历!就差笑出声了,而案情似乎与他无关!

在庄严的法庭上,第四次发现他嬉皮笑脸之后,鄙人实在忍不住,就问他乐呵什么,然后批评了他几句,他竟然认为我是在攻击他。我提醒他,人民法院庭审规则不仅约束辩护人,也约束法官和公诉人,你作为法官,应当是遵纪守法的典范,怎么能带头破坏庭审秩序!随后,他睁大眼睛看了我一会,没再啃声了!

接下来,更过分的事情发生了:在辩护人就排非线索向被告人发问核实和发表意见的过程中,公诉人一次都没反对,但本应客观中立的会议主持人竟然坐不住了,尤其是问题涉及到该市监委主任/纪委书记时。

审辩双方理论几句之后,主持人敲了一下法槌,就草草中断庭前会议了,而其它若干程序性事项连问都没问一句!

我问主持人:会不会再开?被其明确告知不会再开!

庭前会议的功能,就是要将相关程序性问题提前解决,以提高他日正式庭审的效率,避免庭审中断,而这次的庭前会,完全不成样子。会议主持人这样置庭前会议规程于不顾,就像一个考生,答了几道题后拒绝再答,弃卷而逃了!

如此任性,如此没有庭审驾驭经验,一言不合就撂挑子,简直让人太意外。

下午另一位非常好的、也非常令人敬重的法官找个理由想让我们回去一趟,而我当时已离开,但基于坦诚,也提出了相关建议。说真的,真不知道涉事法官接下来怎么收场。

尽管悲哀,但总有希望在。就比如:前述这位令人尊敬的法官,她也是合议庭成员之一。此前该院打算在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但在她的努力下,合议庭采纳了辩护人的合理意见,并经与看守所协调,决定在看守所召开(因疫情防控,看守所很难提人)。这样,被告人就可以现场参与庭审会议了,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再一次地对该法官表示感谢。也希望接下来本案的庭审会议事故能获得纠正,并在此后的正式庭审中,控辩审三方都能秉持一颗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对案件负责,共同把握好事实关、法律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