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半拉子”工程?工程建设了一半,或受阻于文件手续,或受阻于资金不足,建不下去了,停在了中途,这是“半拉子”工程之一种;另一种是工程已经完工,却因为各种利益纠葛或矛盾,使得建设完成的工程迟迟不能投入使用,这是“半拉子”工程的又一种情形。

无论是哪一种的“半拉子”工程,都是对资金、资源的巨大浪费,对地区形象的严重损害。试想,一处建了半截的工程,长时间杵在那里,不但像一块疮疤似的有碍观瞻,也容易引起人们对这个地区的建设水平、管理水平的质疑。特别是那些已经出售给业主,又烂尾在那儿的工程,更是对民心的极大伤害。所以,政府对于“半拉子”工程不能放任不管,不能让它长期日晒雨淋地躺在那里,那是对人民财产、政府形象极端不负责任的做法。

据新华社报道,7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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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落实党中央的精神,内蒙古自治区迅速行动,发起了对“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8月16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自治区将“对全区特别是2016年以来自治区和盟市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本领域的‘半拉子’工程标准,逐一明确‘半拉子’工程项目处置对象、责任部门、处置原则、处置流程、解决时限。指导本行业进行起底,争取在年内盘活、解决一批,力争在2023年底前全部盘活销号。”

摸清底数,明确方案,明确责任,限期盘活,直至销号!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的这次新闻发布会,相当于面向全社会立下了一张军令状!其魄力与担当,值得我们点赞!

近两年来,全国各地在疫情的冲击之下,经济发展大多受到影响,许多地方财政吃紧。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贯彻落实好党中央“保交楼、稳民生”的精神,是有一定难度的。内蒙古迎难而上,向“半拉子”工程发起冲锋,这本身就是有勇气、有担当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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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建设工程,投入动辄上千万,略有点规模的,就可能投资数亿元之多。投入了如此之多的资金、资源之后,却中途烂尾,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想办法盘活项目,损失就可能无法估计。一项工程如果因烂尾而报废、拆除,其损失远比一个两个贪腐官员所造成的损失还严重。盘活“半拉子”工程,可能需要继续组织资金投入,但投入与盘活之后所创造的效益相比,就如同以小博大、四两拨千斤一般。

在这次起底“半拉子”工程的行动中,内蒙古印发了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订出了明晰的时间表:

2022年8月10日前是部署阶段;8月11日到8月31日是摸底阶段;8月31日前,向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半拉子”工程台账;9月1日到10月31日,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1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是集中处置阶段。用1年零5个月的时间,啃下2016年以来政府投资、陷于停顿的“半拉子”工程这块“硬骨头”,难度不小,富于挑战,对于主政一方的盟市领导而言,是个不可回避的考验。

说实话,有些地方领导对于处置“半拉子”工程是不积极的,尤其是自以为没什么责任的领导,新官不愿意理旧账。这次自治区牵头,大起底,大启动,务求盘活这些“半拉子”工程,使各盟市的领导不能置身事外,不能逃避责任,只有上下齐心协力,盘活这些中途停顿下来的工程,使之免于烂尾,免于报废,大起底行动的成功,着实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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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往往不如贪腐官员的案情更有吸引力,但损失却一点也不比官员贪腐造成的损失小。谁晓得,有多少“半拉子”工程,在决策之初,就因先天不足而埋下了隐患呢?因此,在“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拉开帷幕之际,内蒙古还提出,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坚决遏制新增“半拉子”工程,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这次“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把时间卡在了2016年,那么,2016年之前就烂尾的工程怎么办呢?是继续烂下去?还是拆除加问责?还是也想办法盘活呢?这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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