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百日行动”部署

偃师公安交警结合道路交通实际

坚持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零容忍”

于19日、20日、21日

开展酒醉驾治理统一夜查行动

从严从重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你们一散场

我们就上场

一起来看看

近日,又有哪些驾驶人心存侥幸

冒险上路

2022年8月19日20时10分,魏某伟酒后驾驶豫CJJ5**小型汽车沿偃师顾龙路行驶至高龙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呼气酒精检测数值为70mg/100ml,经查,该魏2018年因酒后驾车被处罚过,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2年8月19日22时40分,王某涛酒后驾驶豫CJJ5**小型汽车沿偃师顾龙路行驶至高龙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呼气酒精检测数值为7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2年8月19日23时10分,梁某楠酒后驾驶豫C93V**小型汽车沿偃师顾龙路行驶至高龙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呼气酒精检测数值为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2年8月19日23时55分,王某锋酒后驾驶豫C225**小型汽车沿偃师顾龙路行驶至高龙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呼气酒精检测数值为4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2年8月22日00时26分,张某坡酒后驾驶豫C566**小型汽车沿偃师火焦路行驶至高龙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呼气酒精检测数值为5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2年8月22日00时05分,黄某朋酒后驾驶豫CMQ1** 小型汽车沿偃师堤顶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呼气酒精检测数值为5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