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下午,家住浙江省开化县的毛先生正在上班,忽然收到一条来自女儿的求救短信:“爸爸快回来,有个陌生人在撬门!”看见这条短信,毛先生吓得脸色大变,立即往家赶。连警都没来得及报,女儿独自在家,要是出点事怎么得了。万幸的是躲在卧室衣柜里的小毛没有被发现,16岁的小毛正在读初三,当天下午学校放假。

她本来想看会电视就做作业,还没打开电视,就听见有人敲门。小毛感觉奇怪,这个点,谁会到自己家?小毛蹑手蹑脚前往猫眼处查看,一看是个陌生男子,更不敢开口了。谁知她不说话,让对方觉得没人在家,竟掏出工具开始开锁。小毛一看就明白了,这是个小偷啊,她害怕之下回到自己卧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藏进了衣柜,随后给父亲发了短信,在柜子里听见外边的动静吓得瑟瑟发抖。歹徒在外边搜刮了一番,大概是怕大白天行窃容易被人发现,没几分钟就离开了。等毛先生回来时,只看见凌乱的房间,而小毛听见父亲的声音才敢出来。惊魂未定,父女俩这才想起报警,检查发现歹徒偷走了毛先生放在客厅的手提电脑以及一些值钱物品。

根据附近的监控录像,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吴小峰与邓维刚。两人落网后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尤其是邓维刚,配合得让警方都有些惊讶。身份号码、家庭地址、父母名字等户籍资料对答如流,毫不遮掩,连此前因盗窃被判八年有期徒刑的经历都主动说了出来。这不免让警方感觉奇怪,也太主动、太配合了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查发现他说的信息都能对得上,只有一点很奇怪,邓维刚说自己的身份证丢了。所以报的身份证号,警方根据身份证号从网上查出了他的具体信息,石家庄那起盗窃案卷宗上的照片对得上。户籍资料上的照片却对不上,户籍资料照片中邓维刚脖子上有颗痣,看守所的邓维刚却没有。人的样貌或许会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有点差别不奇怪,怎么会痣也没了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系统查出的户籍资料,警方发现上面留了个电话号码,安全起见拨过去核对一下。结果接电话的人说自己就是邓维刚,他从没出过龙游县,更没在石家庄犯过盗窃罪。也就是说,看守所的窃贼不是邓维刚,他只是冒用了邓维刚的身份。可他为什么要冒用他人身份?又怎么会对邓维刚的信息了如指掌?

通过假邓维刚女友,警方知晓了他的真实姓名——蓝俊。越查越觉得蓝俊这个人很奇怪,他跟女友说自己叫蓝俊,对外所有社交、活动都称邓维刚。甚至冒用邓维刚之名,从1996年就开始了,一个人从二十年前就改用化名。背后一定有鬼,搞不好是因为身上背负了大案,警方遂开始调查蓝俊的过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发现果然是背了大案,蓝俊的户口已经被注销,却并未确定死亡。是家里人看他失踪几十年,觉得他已经死了,才注销了户口。实际上谁也没收到过他的死讯,更没人见过他的尸体,而蓝俊失踪前曾牵连到一桩故意杀人案。那是1993年在山东省招远市,三名男子在深夜叫了一辆出租车,待开往荒郊野外后杀害司机抢走车辆与钱财。

这起血案中的两人,分别在案发一年后落网,分别被判死刑、无期徒刑。可作为主犯的蓝俊,却始终潜逃在外,就此销声匿迹再也没出现。直到22年后的这一起盗窃案,蓝俊以为乖乖招供,警方就不会查出邓维刚这个身份背后的秘密。不成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费尽心思想要隐瞒的秘密,还是被揭开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蓝俊之所以对邓维刚的信息了如指掌,那是因为两人既是老乡又是初中同学,可怜邓维刚因摊上这么一个同学无端背上刑事案件。好在如今蓝俊落网,有警方的证明,他维权会容易一些。至于蓝俊,逃了二十多年也没用,他依然得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刑法》第八十七条:案件受理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构成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光盗窃罪一项的量刑并不算重,但查出1993年那起血案就不一样了,得数罪并罚。而从另外一名主犯的判处来看,蓝俊同为主犯,很有可能也会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