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台州银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等12项案由被处以警告处罚,并罚款450.7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1、违反财政性存款管理相关规定;

2、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

3、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

4、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

5、违反货币金银管理相关规定;

6、违反国库管理相关规定;

7、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

8、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9、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10、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11、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12、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相关规定。

陈元理对台州银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并罚款7万元。

陈万荣对台州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应光海、杨文辉对台州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2万元。

陈卫民对台州银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周灵芝对台州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1 万元。

王益龙对台州银行违反清算管理相关规定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并罚款5万元。

  来源为金融界银行频道的作品,均为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任何媒体转载,否则视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