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区非营利性民办小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你局《关于商请确定德州市陵城区民办小学收费标准的函》(陵教体函〔2022〕1号)收悉,按照山东省发改委 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山东省发改委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518号)、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565号)、德州市发改委 财政局 教育和体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幼儿园和中小学收费分级管理权限等问题的通知》(德发改成本[2020]529号)等文件规定,根据你局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陵城区非营利性民办小学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二、陵城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陵城区卓越小学:学费1200元/生、学期,住宿费700元/生、学期;陵城区黎明双语小学:学费1200元/生、学期,住宿费100元/生、学期;陵城区龙腾小学:学费1150元/生、学期,住宿费200元/生、学期。上述学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学校可根据实际办学情况适当下浮。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取。
三、服务性收费是指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其法定代理人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校车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课后服务费等。
四、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其法定代理人自愿选择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代收费项目包括作业本费、学生装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
五、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六、各非营利性民办小学应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学校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招生前没有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或者没有明确收费标准调整变化的,对新招生学生的收费不得超过上年度的收费标准。学校收费原则上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只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学校降低标准,不论老生还是新生都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
七、学生因故退学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因外出实习或访学1个学期以上不返校住宿,办理退宿手续的,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学生休学、经批准转学或提前毕业离校的,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休学期间,学生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学生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八、各非营利性民办小学实施收费,应与学生或其法定代理人签订协议,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费办法,以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九、以上收费标准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期满前按规定重新核批。
德州市陵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3日
关于对德州陵城睿聪实验学校初中部收费标准的批复
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你局《关于商请确定德州陵城睿聪实验学校初中部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按照山东省发改委 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山东省发改委 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518号)、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565号)、德州市发改委 财政局 教育和体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幼儿园和中小学收费分级管理权限等问题的通知》(德发改成本[2020]529号)等文件规定,根据你局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德州陵城睿聪实验学校初中部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德州陵城睿聪实验学校初中部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二、德州陵城睿聪实验学校初中部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00元。上述学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学校可根据实际办学情况适当下浮。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取。
三、服务性收费是指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其法定代理人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伙食费、校车服务费、补办证卡工本费等。
四、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其法定代理人自愿选择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代收费项目包括作业本费、学生装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
五、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六、德州陵城睿聪实验学校初中部应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学校招生简章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招生前没有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或者没有明确收费标准调整变化的,对新招生学生的收费不得超过上年度的收费标准。学校收费原则上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只限于新入学的学生,老生继续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学校降低标准,不论老生还是新生都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
七、学生因故退学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因外出实习或访学1个学期以上不返校住宿,办理退宿手续的,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学生休学、经批准转学或提前毕业离校的,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休学期间,学生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学生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八、德州陵城睿聪实验学校初中部实施收费,应与学生或其法定代理人签订协议,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退费办法,以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
九、以上收费标准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31日。期满前按规定重新核批。
德州市陵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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