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今傍晚(2022年8月19日),此起彼伏的爆竹声声,,我还错愕地以为是新春伊始辞旧岁,翻看手机的时间,我还误以为我消失了几个月的时光。不能够吧,前几天我刚刚翻阅了《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此条例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2年。回到我的手机上已然发觉现在才是8月中旬,时间并不在可燃放时间范围内。我细细想来,这是不是很多人违反了条例,但是听着爆竹声越来越密集,也不像有相关单位进行制止的样子,外面的空气逐渐的污浊起来,空气中弥漫着二氧化硫的味道,真的是“好味道”!也许有人喜欢这种味道。但是,我还是说但是,既然不在规定可允许的时间,那是不是相关单位该出面管理一下西城这此时此刻的轰鸣?我记得我们还算是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吧,我也记得国家在努力实现碳中和,实现碳排放的相关目标,我也不认为当下商家因为一些迷信而要做出的这些行动。那我还是想试问几个问题,1,我们的暂行办法到底有没有约束力,违反了应该怎么办?2,当下大家的做法是不是与环境保护和碳中和相悖?3,以后大家争先效仿有没有警示案例?4,小区结婚放鞭炮到底管不管?这只是我浅浅的几个疑问,也没什么逻辑关系,想回复就回复,不回复也不用打电话,谢谢。
答
《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1月1日施行,暂行办法规定:公安机关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共同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自暂行办法施行以来,我局加大了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反本暂行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我局积极发动宣传,针对社区、村居等重点区域,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协助做好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相关工作。8月19日全市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突出,我局辖区派出所在巡逻过程中处置了多起燃放烟花爆竹事件,并依法予以处罚。下一步,我局将针对该问题进一步做好与各部门的对接,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有效改善大气质量环境、降低噪声污染、进一步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东营市公安局2022年8月23日答复)
本期编辑:东营交通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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