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林业和草原局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标题:关于提高极干旱区农田防护林及绿洲退化林修复补助标准的建议
建议内容:
案由:当前中央预算内投资,制定的造林补助项目,退化林修复项目等补助政策标准,与瓜州等极干旱地区实施该项目投资相比标准较低,规程规定造林密度不能达到防护林防风固沙目的,影响了造林的积极性,不利于国土空间绿化工作推进。
建议:市上相关部门提高极干旱区农田防护林及绿洲林业建设补助标准。
酒泉市林业和草原局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酒林草字〔2022〕189号
杨靖涛、马台历哈、段冬梅、张宝强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极干旱区农田防护林及绿洲退化林修复补助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农田防护林及绿洲退化林修复主要借助三北工程的实施进行建设。三北工程启动实施以来,一直采用国家补助的形式进行投资。原来三北工程执行的补助标准为乔木造林500元/亩,灌木造林240元/亩,封育100元/亩,退化林修复500元/亩。随着工程建设进入“啃硬骨头”阶段,造林成本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现行国家补助标准
难以满足工程建设实际需要,这是甘肃省三北工程建设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各级林草部门已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国家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初步建立了营造林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发改委2021年发布的《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提高了营造林补助标准,且分地区进行差异化补助,西部地区补助标准高于东、中部地区,人工造乔木林由500 元/亩提高为 900 元/亩;人工造灌木林由200 元/亩提高为400 元/亩;退化林修复由500 元/亩提高为650 元/亩。
去今两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确立的生态立市战略,抢抓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政策机遇,全力做好酒泉市重点区域重点生态治理和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申报工作。目前,我局已经完成“甘肃省酒泉市疏勒河中下游防沙治沙林草综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林草局审核,正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立项批复,其中瓜州县拟争取投资1.35亿元,重点实施森林综合治理、草原综合治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三个方面项目,完成人工造林0.2万亩,封山(沙)育林0.3万亩,退化林修复13.8万亩,人工种草9万亩,草原改良9万亩,围栏封育100公里,工程固沙0.4万亩。
感谢你们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服务职能,全力抓好项目争取工作,力争更多生态保护项目落地实施,为瓜州县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我们也欢迎杨靖涛代表一如既往地关注林业草原生态建设,并对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酒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30日
文件来源: 酒泉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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