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8月25日公告,陕西证监局对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刘纯权、毕派克、中派克、北派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上述业绩承诺方未能在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业绩补偿承诺。
2018年,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向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刘纯权、武汉毕派克时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毕派克)、武汉中派克恒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派克)、武汉北派克伟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派克)等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油工程)100%股权。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北油工程2018至2020年合并报表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1.92亿元、1.93亿元、1.99亿元。根据公司相关公告,北油工程2018至2020年合并报表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8亿元、1.75亿元、-895.48万元,业绩承诺合计完成率为62.31%,未完成的净利润合计为2.20亿元。
2021年5月28日,公司向业绩承诺方发出关于北油工程2019年、2020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其应履行补偿事宜的告知函。2021年8月26日,公司公告称,刘纯权、毕派克、中派克、北派克已支付完毕2019年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2021年9月11日,公司公告称,2021年9月9日,延长集团与公司签署了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同意以股份方式向公司补偿3,451,290股,并向公司返还了应补偿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合计62.81万元。2021年12月21日,公司公告称,已回购并注销延长集团2020年业绩补偿股份;2022年3月25日,陕西建工公告称,已收到刘纯权、毕派克、中派克、北派克支付的业绩和利息补偿款,各业绩补偿方已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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