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届茅盾文学奖作品里,《尘埃落定》的争议是比较大的。

喜欢它的人,赞美它“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不喜欢的它,毫不留情地指出“以黄且暴力的文字挑逗读者的欲望。”

褒贬不一的评价,也让这部小说的出版一波三折。

虽然,《尘埃落定》的文字风格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但是,书中塑造的二少爷的形象,深深打动了我。

每次读他,都让我联想到《湖心亭看雪》的张岱,《阿甘正传》中的阿甘。

“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

“痴”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释为“傻”、“极度迷恋某人或某种事物”。

“痴人”近似于“傻子”。

他们不同于正常人,正常人符合社会的标准,而“痴人”与“傻人”是在所谓的正常人眼里,不符合社会习惯的人。

“大雪三日,湖中人鸟声绝。是日,更定矣,余拏一小舟,拥毳衣炉火,独往湖心亭看雪。”

傻不傻,这不是正常人会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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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在炮火纷纷的战场上,一趟一趟地将战友们背出。

太危险了,正常人会这样做吗?不会,他是个傻子

《尘埃落定》中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也是众人口中标标准准的傻子。

多年后,再读这本书发现,就是这样一个傻子,却让我看到了世界上最睿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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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写的最动人的莫过于二少爷的两段爱情。

卓玛是二少爷的初恋。

她是他的仆人,也是他的情爱启蒙老师。

二少爷对人敏感的爱,由此开始。

可是,卓玛并不爱他。她爱的是银匠曲扎。

这让二少爷感到前所未有的心痛。

卓玛向他请求能不能做主让她嫁给曲扎。

虽然心痛,但是他还是决定放手成全她的爱情。

可是,他没有权利决定谁嫁给谁。

“这一瞬间,我居然有了要篡夺权利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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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玛嫁给曲扎之后,由一个体面的侍女成了一个沧桑的低等厨娘。

二少爷尽管给了她尽可能多的嫁妆,仍然无法改变她的生活现状。

后来,卓玛怀孕了,他许诺要给孩子们银子,还要打长命锁送给孩子们。

二少爷被发配到领地,他也坚持要带上卓玛。

当卓玛与管家产生了感情,他也乐意成全。

他不会强迫卓玛爱他,也不会强占她。

而他的父兄都以强占女人为乐。

麦其土司为了得到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竟然派手下杀了她的丈夫。

在尽情享受完央宗之后,就将她丢在一边,让她孤独凋零。

大少爷比他的父亲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甚至后来为了羞辱弟弟,与弟媳妇不伦。

二少爷对卓玛的尊重与成全,在他们眼里就是一个傻子会做的事。

二少爷的妻子是茸贡土司的独女塔娜。

傻子一见到她,心里就有了痛的感觉。

这是卓玛带给他的,也是消失了许久的感觉。

茸贡土司是为了向他借粮食,才带了女儿来交换的。

二少爷沉溺在幸福中,并不介意塔娜不爱他。

随着了解的深入,二少爷发现塔娜不是不爱他,而是她根本都不爱任何人。

这是一个向往和崇拜权利的女人。

二少爷将她带到麦其的领地,塔娜发现只有大少爷才有资格做土司。

所以,她想法设法卖弄风情,勾引大少爷,做了他的情人。

大少爷被谋杀后,塔娜一点都不伤心,冷漠至极。

麦其土司因为大儿子的死,重新焕发了活力。

塔娜眼见二少爷继承土司无望后,跟着汪波土司跑了。

可是,没过多久,她就被汪波土司抛弃了。

塔娜只能灰溜溜地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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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二少爷已经看清了这个女人的本质。

爱慕虚荣的女人,真情在她面前一文不值。

“要是一个东西人人都想要,我也想要,要是什么东西别人都不要,我也就不想要了女人也是一样,哪怕她是天下最美丽的女人,哪怕以后我再也见不到这样美丽的女人。让她一个人呆在那屋子里慢慢老去吧。”

看似无情的话,实则是人间清

在一段无望的感情面前,及时回头,及时止损,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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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大儿子精明强干,二儿子是大家嘴里的“傻子”。

小说以二少爷的视角来展开故事。

“那个傻子就是我。除了亲生母亲,几乎所有人都喜欢我是现在这个样子。”

土司喜欢,因为傻,两个儿子就不会有争斗。

大少爷喜欢,因为傻,自己就是妥妥的土司继承人。

仆人们喜欢,因为傻,所以好对付。

他们自认为自己很聪明,可是聪明人有很蠢的地方。

傻子,也自有人所不及的地方。

他能看到人性的本质——自私、贪婪。

种植罂粟,给麦其土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

其他土司也纷纷效仿。

于是,大地上到处是白色的花朵。

金钱遮蔽了人们的眼睛。

到了荒年,领地上到处是灾民。

麦其土司躲过了一劫。

在讨论是种粮食还是罂粟时,麦其土司询问两个儿子的意见。

大少爷坚持种罂粟,而二少爷持相反意见,意外与麦其土司不谋而合。

他赢得了父亲的欢心,却让哥哥感到了威胁,越来越讨厌他。

直到后来两个人被分别派到两个地方驻守。

二少爷将辖地治理得井井有条——设置了书记官、税官,开通了贸易,减免赋税等一些土司们不会做的事。

两个人同回领地后,大少爷甚至动了杀心。

可是,还没等到动手,自己就被仇家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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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少爷死后,麦其土司重新发了精力。

本来,他已经做好了退位的打算。可是,大儿子的死意外让他衰弱的身体恢复了健康。

二少爷感受到了父亲看向自己的目光。

于是,他主动要求回到辖地去。

一场父子争夺土司之战就这样平静地解决了。

聪明人为了权利可以不择手段,哪怕是牺牲自己的亲人也在所不惜。

在聪明人的世界里,名与利凌驾于亲情之上。

所以,麦其土司忌惮大儿子,迟迟不让位。

甚至在大儿子死后,如释重负。

大少爷因为二少爷是傻子,没有竞争力而爱他。

可是,当他发现二少爷的能力卓越时,这种兄弟之情就消失了。

外人眼里的傻子,土司家的二少爷却明白,家人之间的斗争,即使赢了也是输。

莎士比亚有句名言:

“与其做愚蠢的聪明人,不如做聪明的笨人。”

为了转瞬即逝的名利,牺牲了最重要的亲情,这不就是很多自诩聪明的人所做的蠢事吗?

傻子二少爷看待事物的角度,以及对外界的反应程度,与寻常人极不相同。

在书中表现为敏感、超前的洞察力以及预见性。

二少爷不屑于争斗,因为他知道土司制度早晚会灰飞烟灭。

在强大的社会洪流中,每个人都如同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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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叫我看见,让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正是因为对人性的深刻认知,二少爷才能做出一个又一个冷静又正确的决定。

他是整个土司制度的见证人,也是预言家。

他预言土司即将毁灭。

所以,最后他召集所有的土司,来了一次最后的狂欢。

后来,红色汉人解放了西藏。

土司分崩离析,只有二少爷留了下来,他成了唯一的土司。

等他当上土司,也是到了死的时候了。

那个杀了他哥哥的仇家,也找上了他。

“在炮弹猛烈地爆炸声里,麦其土司官寨这座巨大的石头建筑终于倒塌了,我们跟着整个官寨落下去了。下降的过程非常美妙,给人的感觉倒好像是飞起来了。”

《尘埃落定》的作者阿来,被誉为是严肃文学的捍卫者。

有人质疑书中一些性场面的描写,是为了迎合读者,取悦读者。

可是,在我看来在,这些直白的性场面的描写背后,是作者对人性的深入探讨,和对藏族文化风俗的深厚情感。

这部作品,已不再是简单地讲故事。而是再现了一个民族,一段历史。

在傻子二少爷身上,我们常常会被一个温柔敦厚、睿智通透的生命力量而深深感动着。

大愚,即大智。

愿我们能在有限的生命里,做一个聪明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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