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向记者求助时,情绪始终不稳定,期间有过几次直接的情绪崩溃。所有这一切的原因是,如上所述,她在工作三天后被解雇。
杨女士在杭州某公司面试时,意外得知自己怀孕47天。由于怀孕才一个多月,暂时不会影响工作,所以杨女士按原计划参加了面试。
面试过程也很顺利。不久后,杨女士开始在这家公司上班,但让杨女士没想到的是,刚入职没几天,公司就把她辞退了。
杨女士对公司的做法感到不解,她决定当面问老板。
但面对她的询问,老板的回答很含糊,只是不断强调“不符合岗位要求”。
为了给自己讨回公道,杨女士表示怀孕期间不能随意辞退,并向公司索要劳动合同。
杨女士向记者求助时,情绪始终不稳定,期间有过几次直接的情绪崩溃。所有这一切的原因是,如上所述,她在工作三天后被解雇。
而且,最让杨女士心碎的是,她流产了。
当然,杨女士知道自己怀孕了,但是公司没有问这个问题,所以杨女士没有告诉她怀孕的事情。
记者联系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后,对方表示,公司辞退杨女士不是因为怀孕,而是因为工作能力不达标。
至于杨女士流产,他解释说:当时杨女士拿到离职证明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直接坐在老板办公室,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办公。
而且对方也否认了双方有冲突。
这个事件的后续我们无从得知。
此事也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讨论,其中双方的讨论点是关于怀孕的女性,工作后想生孩子。
至于用人单位对女性婚育的态度,《妇女权益保障法》早有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女性时,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有限制女职工婚育的条款。”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部分企业弃法于不顾呢?
出于企业盈利的目的,招聘中能力最强者胜出,但是结合女性的生育状况,多或少会变得复杂。带薪产假,产检,哺乳,工作效率低下,让企业很无奈,尤其是中小企业。所以在面试中,企业或明或暗地询问女性生育计划是很正常的,甚至很多企业都明确表示不招已婚未孕的女员工。
诚然,公司在理解或限制女性求职者的生育计划方面有自己的困难,但将这一点纳入招聘标准真的明智吗?
女性一旦怀孕,由于身体原因,工作量会和孕前有差距。
生产后,养育孩子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
除非家庭足够富裕,能够长期雇佣保姆或保育员等高薪人士,或者双方老人能够承担足够的育儿事务,否则父母中至少有一方必须在孩子身上花费足够的时间。
就现实而言,这个工作大部分是由母亲承担的。
以下是网友对公司女性生育的一些热评:
1、单位最好像往年一样有个托儿机构。带孩子去单位上班,既能为单位创造价值,又能看到孩子休息,下班后一起带回家。
2、我36岁,有一个孩子,不打算生二胎。我的孩子很快就要上幼儿园大班了。今年开始找工作。我是一名设计师。之前一直在私底下兼职,对自己的技术并不陌生。但是我去面试的时候,大多都说自己有孩子,不适应加班。即使我说我的孩子有人照顾,结果也是一无所获。
3、在我们五线城市,各种招聘都是20-30或者20-35岁。
4、两个三十多岁的母亲被社会抛弃了。
5、研究生学历,辞职后怀的孩子。现在孩子三岁了,还在家里。年龄快35了,感觉还是摆脱不了。幼儿园还得继续自己接送,四点半放学,坑。
6、毕竟男人还是不能兼职带孩子。女人必须照顾她们的孩子。
7、全职妈妈想要工作。不是我们不想工作,而是这个社会包容性太强,想进入自己擅长的工作领域太难了。
8、能不能从第一胎开始保护?第一胎都没办法生,更别说第三胎了。生育应该一视同仁。
9、幼儿园总是生病,没人照顾孩子。一个孩子上小学需要6年时间。两个孩子在家至少待7到8年,间隔4岁。必须先解决学前问题。
10、没结婚的,担心马上结婚生孩子会影响工作。如果你有一个孩子,你会担心生二胎会影响你的工作。如果生二胎,会把太多精力放在家庭上,影响工作。对一个女人来说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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