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情 通 报
2022年8月24日,海原县出现1例区外输入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经公安机关调查,外省入宁人员张某某、谭某某在明知核酸检测异常的情况下,未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申报行程且刻意隐瞒,造成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 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海原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并对张某某、谭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防控管理,自觉履行防疫义务,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海原县公安局
2022年8月26日
来源:平安海原
中卫将对“8·24”“8·25”海原突发疫情涉嫌违法犯罪情形进行调查
8月26日,中卫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将对“8·24”“8·25”疫情涉嫌违法犯罪情形进行调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惩处并及时发布信息,以案警人。
下一步,海原县将在区、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持续加强风险管控。继续实行县领导包抓机制,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对“8·24”“8·25”划定的17个风险区域包点包干,实行24小时蹲班值守。同时,全力做好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及时设立收治紧急医疗需求的人员绿色通道,确保重症、孕产妇等及时救治。
持续强化卡口查验。全面加强入海卡口管理,坚持“抗原检测+核酸采样”逢人必检、逢人必采,“健康码+行程码”逢人必查,入宁人员体温检测逢人必测,落实卡口日巡查机制。持续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货车司机等重点人群干预工作,实行网格员“一对一”联系机制,全面摸排、精准掌握、积极引导,坚决把大货车司机等重点人群“定位在路上、管控在卡口”,确保把“第一例”堵在路上,留在卡口,切实筑牢疫情防线。
持续抓好重点环节。全面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严格“三区两通道”设置,确保不发生非管控人员感染;聚焦20类风险职业人群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师生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7天健康监测”,确保风险排查无遗漏。(宁夏日报记者 房名名 王文革)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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