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蒋某某利用曾经在x市老家当过赤脚医生的经历,自学其儿子读卫校时留下的中医学书籍,并收集了医治各种病症的招牌,自2014年4月开始,在x市西区多次非法行医,并收取患者钱财。2014年4月19日,贾某某到x市西区内蒋某某的行医摊位前,找蒋某某医治哮喘病,蒋某某询问完贾某某的病情后,给其开了一份名为“定喘汤”的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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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亲自去x市西区“x药店”购买了部分药材,再混入自己采摘的部分药材交给贾某某,并收取了贾某某150元医药费。蒋某某给贾某某看病、开处方、抓药的行为被x市西区卫生监督所当场查获,2014年7月14日,x市西区卫生局对蒋某某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处予10000元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2015年1月4日,蒋某某遇见行动不便的柏某某在x市西区x坪家属区菜市场附近散步,在得知柏某某患有脑梗塞后,谎称自己能医治柏某某所患的脑梗塞,并给其开了一份名为“补阳还五汤”的处方,后亲自去x市西区“x药店”、“老百姓大药店”购买了部分药材。

再混入自己采摘的部分药材交给柏某某,并收取了柏某某400元医药费。后蒋某某给柏某某看病、开处方、抓药的行为被柏某某的姐姐投诉至x市西区卫生监督所。 2015年2月13日,x市西区卫生局对蒋某某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处予80000元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30元。

2015年10月14日,马某某到x市西区找蒋某某为其医治脑梗塞,蒋某某谎称自己医治好过很多人的脑梗塞,并给马某某开了一份名为“补阳还五汤”和一份名为“天麻钩藤汤”的处方,蒋某某将处方开完后,被x市西区卫生监督所当场查获。

2015年10月30日,毛某某到x市西区蒋某某的行医摊位前,找蒋某某医治胃病,蒋某某亲自去x市西区“老百姓大药房”购买了部分药材,再混入自己采摘的部分药材交给毛某某,并收取了毛某某20元医药费。经过核查,蒋某某在此之前还曾给毛某某开过一份处方,并陪同毛某某到x市西区步行街“一心堂药店”让其刷医保卡购买了价值400元的20副药材。

二.被告人供述

蒋某某自己曾跟家中的亲戚学医,并自学了中医药方,在x市当过十多年的赤脚医生,1994年2月取得了《个体开业行医证》,但一直没有年审,也没有按规定重考换证。2005年蒋某某来到x市处理其儿子的事情,后在x市西区“x餐厅”门前的院坝内摆摊给别人看病。期间,x市西区卫生局因蒋某某非法行医对其进行过两次行政处罚,但蒋某某仍继续为他人看病。

三.证人证言

1、证人毛某某(攀煤矿建处退休工人)的证言,证实:2015年10月初的一天,蒋某某给毛某某看胃病并开了一份处方,后其陪同毛某某到x市西区步行街“一心堂药店”让毛某某刷医保卡购买了价值400元的20副药材,后蒋某某又在20幅药材中混入自己的一些草药并交给了毛某某。

2、证人柏某某(x市西区x坪家属区居民)的证言,证实:2015年1月的一天,柏某某在西区x坪家属区路边散步的时候,蒋某某上前询问其病情,并说可以治柏某某的病,让柏某某购买400元的药。柏某某给了蒋某某400元,过来一会儿,蒋某某到柏某某家中交给了其一包用塑料袋包装的药。

3、证人贾某某(x市西区x坪家属区居民)的证言,证实:2014年4月19日上午,贾某某看到蒋某某在西区步行街街口的摊位处摆放了许多广告,便找其帮自己看病,蒋某某帮贾某某把了脉,了解了病情,说花400元可以看好。贾某某先给了其150元,说余下的250元看好再给。蒋某某就去药房抓药了。

4、证人吴某某(x市西区居民)的证言,证实:吴某某经常在x市西区“桃源居”餐厅门前的院坝里玩,自2012年左右起,吴某某就看到蒋某某在此摆了张桌子,并放了广告板,开始给人看病,找蒋某某看病的老年人多一些。2015年10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吴某某看到有一个50岁左右的老头找蒋某某看病,蒋某某给其开了一张处方,并让其一会儿来拿药。

5、证人何某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4月19日上午9时许,何某某与同事巡查时发现蒋某某在非法行医,后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2015年1月4日20时许,西区卫生局接到投诉,经调查发现蒋某某进行非法行医,后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2015年10月14日10时许,何某某与同事巡查时,发现蒋某某在西区进行非法行医。蒋某某持有的1994年2月2日x市x区颁发的个体开业行医证已经到期,且没有到发证机关延续,该证已经作废,此前已明确告知蒋某某此证无效。按照现有规定,应当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才可以行医,在医师联网注册系统里未查到蒋某某的相关信息。

五.法院判决

被告人蒋某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声明】司法裁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