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号称日本一号杀人恶魔的菊地修一,共计杀害1122人,奸淫妇女30多人,1956年审判时,却只判刑12年。
他的罪证如下:拿俘虏进行活人解剖,未打麻醉药,用刀割开人的咽喉,防止俘虏出声,然后开膛破肚,让受害者在极度疼痛中死去,手段毒辣至极。
实行三光政策,烧毁村庄,抢夺百姓所有财物,不留余粮,使中国人民不得不吃树皮、草叶或活活饿死,等等滔天罪行、罄竹难书。
直到1949年,菊地修一才被解放军抓获,1956年判处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