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旨在进一步把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村干部负担重是由来已久的“老毛病”,作为从基层“长”出来的“果实”,《意见》描绘了一幅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的动人图景,映照出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的坚实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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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村干部是不可缺的。村干部的重要,从农民群众到乡镇干部其认识是一致的。村干部很忙,村干部很累。但村干部常常两头受气,很少能落到好。一方面乡里面不满意,认为他们工作不得力。另一方面群众也不满意,认为村干部不干事,不替老百姓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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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承诺书让村干部成了“杨白劳”。村干部的责、权、利不匹配。尤其是脱贫攻坚战略实施后,村里艰巨的任务、繁重的工作、大大小小的达标、频繁的检查验收、千奇百怪的表格、形形色色的追责。有些党政群机构还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各种“工作留痕”群,各种承诺书、责任状。把村干部逼成了“杨白劳”,造成了基层忙乱、干部疲于应付。

一个意见让村干部“杨白劳”得解放。 这次印发的《意见》提出了很多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的要求,比如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未经县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填报表格、提供材料;未经省级党委和政府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新设村级工作机制,不得要求专人专岗;凡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这些“不得”可谓直击村级组织的痛点难点,为基层治理划出了硬杠杠。各级要严格遵守、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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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装上阵村干部成为领头人。 村干部是服务人民群众的“排头兵”是人民群众致富的领头人,是维持党和政府与村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紧密纽带。村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从来不在材料上的好看、上级验收的满意,更不在于村干部每天忙于工作事务“脚都没有时间沾泥”。而在于村干部是否能够俯下身子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等一系列的“身边小事”,这些“身边小事”的解决将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写下最生动的注脚。村干部只有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窠臼中走出来,才能够集中精力做好带领发展、推进治理、为民服务等工作,提升整体效能;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能够放开干事创业手脚,有更多精力投身于“主责主业”。村民群众感受到贴心、暖心、用心的服务,才会更加认同、支持、参与村级各项工作,发自内心的“点赞叫好”。

从思想层面破题、凝聚共识,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奔着目标去、盯着问题改,全力推进村级组织减负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决把村级组织的负担减下来、减到位,就一定能激扬广大村干部奋进的精气神、锻造过硬的工作作风,新的“赶考”路上,让村干部“轻装上阵”,将进一步凝聚和激发基层奋进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