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人民法院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

封丘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打击整治各类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根据封丘县社会治安实际,结合正在开展的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安排部署,切实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始终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原则,深入开展大清理大整治行动,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坚决实现“四个一批、五个严防、一个确保”工作目标。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面向全县征集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检举内容和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容留卖淫、强奸、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和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类违法犯罪案件;

(四)聚众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醉驾、酒驾、毒驾、飙车等危害公共安全及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利用互联网串联、煽动、非法聚会的违法犯罪;

(八)校内外勾结霸凌中小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涉枪涉爆等涉网犯罪行为;

(十)吸毒、制毒和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食品药品领域、环境安全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盗窃、抢夺、抢劫、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的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四)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从事非法娱乐游艺活动等违法行为;

(十五)进行缠访、闹访以及越级信访,扰乱信访秩序、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六)对违法犯罪进行包庇纵容,失职失责的违纪违法行为;

(十七)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政法机关将依法对举报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等保密。

(二)为便于调查核实,请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或参与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交待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鼓励个人和有关组织积极举报、控告各类违法犯罪,受理举报单位将依法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和保密。

三、举报方式

举报地点:封丘县人民法院、封丘县人民检察院、封丘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封丘县人民法院:0373-8288855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0373-8289288

封丘县公安局:110、829231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封丘县人民法院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

封丘县公安局

2022年8月25日

来源:平安封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