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财经讯 8月29日晚,新力控股集团(02103)发布接获清盘呈请公告,涉及延迟刊发中期业绩和寄发中期报告以及股份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告显示,于2022年8月23日,一份就一隻私募债券(为其他境外融资安排中的一项)而针对新力控股的清盘呈请已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

新力控股称,公司已获其法律顾问告知,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公司清盘条例”)第182条,于清盘开始日期(即发起呈请的日期,亦即2022年8月23日)后对公司财产的任何处置(包括诉讼中物权),以及任何公司股份转让,或公司股东地位变化,依据香港法律将属无效,除非获得高等法院的认可令。倘呈请随后被撤回、撤销、驳回或永久搁置,则于开始日期或之后作出的任何处置将不受影响。

新力控股表示,公司将强烈反对呈请。然而,鉴于公司清盘条例第182条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未获得高等法院的认可令下,于开始日期或之后作出的公司股份转让均属无效。

公司将徵询法律意见,并採取一切必要行动保护其合法权利。此外,公司将寻求法律措施以坚决反对呈请,此乃由于董事会认为呈请并不代表其他持份者之利益,并可能损害本公司的价值。

此外,新力控股透露,因集团财务报告单位人员短缺,集团的财务报告职能无法正常有效运作,且该情形于本公告日期一直持续。由于集团目前的情况,中期业绩尚无法取阅。因此,已延迟刊发中期业绩及寄发中期报告。 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向其股东通报刊发中期业绩及寄发中期报告的日期。

新力控股称,应公司的要求,股份及本公司债务证券已自2021年9月20日下午三时三十八分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股份及公司债务证券将继续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