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荆州,松滋法院审理一起妻子起诉第三者要求全额返还钱款的案件。男子蓝先生婚内出轨近6年,期间向“第三者”转账及代付款项7万余元。2021年,其妻子红女士发现后,起诉法院要求返还所赠予财产。期间,“第三者”黄小姐称自己以为“恋人”蓝先生是离异状态。不料,蓝先生却表示,黄小姐清楚他的婚姻状况,且除了转账外,自己还给了黄小姐若干现金。最终,法院判决黄小姐向红女士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共计7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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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表示,像上述案件出轨赠与第三者财产的现实情况不在少数,原配拿出充分的证据,要求第三者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完全没有问题。一来丈夫婚内出轨,赠与第三者财产,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二来,丈夫一个人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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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事情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即使男方和第三者站在一边,说“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老婆可以要回来一半,但我的那一半要赠与给第三者。”法院也不会支持,因为夫妻在没有对财产做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内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夫妻各自对共同财产享有一半的处分权。所以,原配是有权利要求第三者全部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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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案例我们也能看出来,当第三者最后的结果就是人财两空。更严重一些,如果第三者和已婚人士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可能还会被原配起诉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