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将兄/文

河南汝州的抽湖寻找鳄雀鳝,让这个凶猛的外来淡水鱼一下成为焦点。尤其是,银川市接连发现鳄雀鳝,这让大家颇为关注。

破坏生态环境,吞吃一切鱼类,一次产卵十万枚,几乎没有天敌,甚至可能伤人。

这些关键词叠加起来,让人忧心。

尤其是,典农河水系四通八达,咱们又不可能举全市之力抽水,因此预防就成了最主要的工作了。

银川市这次的鳄雀鳝事件,里面有几个前后矛盾的地方。

比如,第一个发现鳄雀鳝并发布于网络上的王先生,其实是6月24日就拍摄到了画面。人民网的报道称,在6月28日,一个“在附近做绿化的保洁员”表示,“在下游几公里之外的河岸边发现了一条和视频中一样的一条鱼,游速缓慢,便带回家领养”。不过,保洁员说这条鱼“一两天后死了,就把它在小区的枣树下埋了”。

但本地媒体的报道称,是几名钓鱼者在6月28日捕捞到这条“怪鱼”,“当事人在网上搜索得知该鱼卵有毒,在鱼死亡后将其埋于小区枣树下”。

这鳄雀鳝,到底是钓鱼者所获,还是保洁员带回家,抑或抓到了两条?这些需要一个官方的修正。

此外,在今天新消息报的报道中提到,7月2日本地市民赵先生,曾在银新干沟钓鱼时钓上一条鳄雀鳝。

▲图片来源:新消息报

而一些网友也反映,最近在市民大厅西南侧湖里,自己也曾发现一条疑似鳄雀鳝的怪鱼

这说明,四通八达的典农河水域里,绝不止一条鳄雀鳝。

或许也正因为此,在今天上午,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的联合摸查中,终于在我市部分花鸟鱼虫市场中,发现了鳄雀鳝的销售。

而在8月27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对银川市部分观赏鱼市场进行摸排检查,未发现商户有售卖鳄雀鳝等外来入侵水生动物的情况。

两次检查相隔3天,却多出了6家有销售鳄雀鳝的商户。

这是不是说,上一次没当回事?

不过虽然查出了有销售的商户,但却只能做好备案登记,只能要求“商户要做到提醒义务”。

毕竟,没有任何法律条文约束或者禁止售卖鳄雀鳝。

要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环境保护部在2003年、2010年、2014年、2016年分四批发布了《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共71个物种。鳄雀鳝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提到,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放生鳄雀鳝,最高能罚款5万元。

但抓个现行谈何容易。

根据报道显示,鳄雀鳝的价格因体型大小不同而不同,从20元到上千元不等。由于食量大,生长速度快,“两家商户店内体型较大的鳄雀鳝都是顾客购买饲养后又退还的”。

这说明,有不少人饲养之后又无力承担,最终退还。

有人会主动退还,有人就会嫌麻烦直接放生。

就像之前猛将兄写过的一样,为了图省事或者担心被追责,直接悄无声息地抛弃饲养的奇怪宠物,也很平常。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鳄雀鳝而言,银川的冬天是无法逾越的。毕竟鳄雀鳝耐受温度的极限为9℃,而结冰后的水温最高温度为4℃。

相关报道显示,鳄雀鳝还需浮到水面上呼吸,因此只要水面结冰,它必死无疑。

最后还是想说,大家都养点正常些的宠物吧,即便要特立独行,也记得别轻易放生大自然。

当然,如果能做好鳄雀鳝的买卖登记制度就更好了。

谁买谁负责,谁养谁送终。

这样,用不了到冬天,银川自然水系中的鳄雀鳝必然会越来越少直至消失的。

□校对:英子 摇摇

□审核:老六 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