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下的一切文物都是属于国家的,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挖掘和买卖,这是法律,但总有人要以身试法,明明可以有一面锦旗和几千块的奖励,最后倒卖文物坐牢罚款,真是白折腾一圈,图啥呢?
8月31号讯,湖南黄石阳新县男子在承包的地里挖出了9件编钟文物,他梦想着一夜暴富,最终却东窗事发,最终被判刑2年5个月,罚款2万元,因为挖掘编钟时挖坏了3件,还要赔偿10万的文物修理费,并在全国性媒体上道歉。
事情发生在2020年10月25号,陈某在阳新县某村自家承包的山地里捡拾到了一件青铜器,他一开始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回家后他借用村民的手机查询得知是古代的青铜编甬钟,具有很高的历史文物价值,而且这种编钟一般都是成套出现的。
陈某第二天上午,带着锄头再次来到捡到编钟的承包地里,用锄头进行挖掘,先后挖出了8件编钟,其中3件因为挖掘搞坏了,挖到这些宝贝后,陈某梦想着一夜暴富,他开始寻找买家,2021年5月份,在陈某非法倒卖编钟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2021年12月份,陈某因为倒卖文物罪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罚款2万元,经过鉴定,这批青铜的编钟属于出土文物,年代是西周晚期作品,保存十分完好,只不过3只被挖坏了,有残断破损,多数可定为二级文物。
青铜编钟断裂的可以定为三级文物,专家组的评估是,002号编钟有2处损伤,003号编钟有10处损伤且划伤痕迹明显,004号编钟有一处损伤,都是近期受外力的新损伤,综合文化价值,破损程度和所需材料工艺,专家组评估修复费用在10万元左右。
检察院为此支出的专家评估费为4千元,九江中院认为,文物作为历史的物质遗存,具有历史价值,科研价值和艺术价值,而且是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资源,陈某私自挖掘并导致损坏,其行为是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陈某支付文物修复费用10万元以及专家的评估费4千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陈某因为目前正在服刑,其委托的律师称,陈某服从判决不上诉,并对私自挖掘编钟造成的损坏表示后悔。
陈某的行为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发现编钟第一时间就要上交,这种文物至少可以换一面锦旗和500元奖励,如果是9件的话,可能会给几千元奖励,即便不想换锦旗,也可以留给子孙当传家宝,只要不倒卖,也不会违法犯罪,现在不仅没有暴富,反而赔进去12万余元。
成年人做事一定要三思后行,一些事情做不得,不是每个人都有发财的命,不是你的你再怎么挣扎都没用,多学学法律就知道什么事情不可以干,几千元虽少至少不用坐牢,陈某太贪心了,对于这起挖掘毁坏文物的案件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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