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招标)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2QY003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5.844923万元,招标人为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津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最高限价:人民币1658449.23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标段1:招标内容: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建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658449.23元;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油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建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金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建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2022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31日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07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1日15时00分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7 1142 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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