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签订“婚姻公证协议”,对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婚姻状况等进行公证。但有些夫妻公证协议内容包括:男方工资上交、不能找小三、下班晚回家要跟妻子报告等,这些内容是无法得到公证的。此外,对身处国外无法回国的中国公民,相关机构还合作开展了远程视频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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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新闻,律师表示,热恋中的情侣,新婚燕尔的夫妻,总是会许下浪漫的山盟海誓,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坚贞。
如今,除了许下诺言,更多的人还会通过,签署“忠诚协议”来巩固爱情。
那么,“忠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呢?
夫妻签订“忠诚协议”的现场很普遍,对于签订的内容也是五花八门,有“男方随女方落户,如果双方离婚,男方给女方补偿款1000万元,同时还标注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还签了字”、签署保证书的。
夫妻是否忠诚属于情感道德领域的范畴,夫妻双方定理的忠诚协议应当自觉履行。
法律并不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不能以此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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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对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的效力认定不一。
假若是未婚同居当事人签订的忠诚协议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不能,对这类纠纷起诉到法院的,不予受理。
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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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婚姻法》是规范合法夫妻关系的,未婚同居关系不是婚姻法调整的范围,恋爱是自由的,恋爱时不得脚踏两只船只是道德范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