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市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城区202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县域内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中台非农户籍居民,非灵台县户籍居民可持暂住证参保。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标准为每人350元。

三、缴费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待遇享受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享受的待遇

按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住院和门诊报销,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参保费用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六、缴费渠道

1.缴费人自行申报缴费。缴费人可自主选择通过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等代办银行开通上线的网上银行、手机APP、公众号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线上缴费渠道自行办理缴费业务。

微信缴费流程:打开【微信】客户端,然后点击右下角【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甘肃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要求输入参保居民身份证号、姓名并确认参保年度、参保地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支付完成后完成缴费,居民可截屏“电子缴费凭证”。

支付宝缴费流程:打开【支付宝】首页,然后点击【全部应用】-【便民生活】-【市民中心】-【社保】-【居民医保缴费】,按要求输入参保居民身份证号、姓名并确认参保年度、参保地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支付完成后完成缴费,居民可截屏“电子缴费凭证”。

2.通过代办银行柜面申报缴费。通过各代办银行线上各类缴费渠道办理缴费确有困难的,缴费人可持身份证件就近到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营业网点的银行柜面办理缴费业务。

3.通过社保费代征客户端批量申报缴费。对村组、社区干部代收的较大金额的现金费款,原则上通过各乡镇和城市社区已安装使用的社保费代征客户端办理批量申报缴费业务。

4.使用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缴费。参保群众可通过在微信小程序内搜索甘肃税务社保缴费进行缴费,或者通过扫描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二维码直接进入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七、新生儿缴费方式

1.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参保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参保费用,并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监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参保费用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八、注意事项

1.新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城市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方可缴纳参保费用。

2.参保人员在银行缴费或通过手机客户端进行缴费时,必须确认身份信息和参保地信息是否正确。

3.灵台籍城乡居民因参军、就学、务工、婚姻等原因在异地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供有效异地参保证明。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包括退休人员,不得重复参保。

4.享受全额资助的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代缴,本人不再缴费;享受定额资助的对象,先由个人按照缴费标准全额缴费后,再由政府依据相应的资助标准将资助资金划入参保人“一卡通”账户。

5.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逾期无法参保,请务必在缴费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个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县医保局 咨询电话:3606972

县税务局 咨询电话:3603225

县城市社区咨询电话:3625182

碑子沟社区咨询电话:3602981

城东社区 咨询电话:3601069

东大街社区咨询电话:5969439

西大街社区咨询电话:3625246

城南社区 咨询电话:3625966

城西社区 咨询电话:3623316

▌来源:中共灵台县城市社区工作委员会、灵台医保

▌出品: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 玥

▌编审:马文军

▌审核:刘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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