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周字艺/文 马俊杰/图

注意了~注意了~

今起

福州开罚

9月1日是《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施行的第一天,根据该办法规定,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今天,记者跟随福州交警支队仓山大队金山中队民警,来到金山大道金榕北路口进行执法行动,采访警方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车行为的执法行动。

仅在一个路口

就有30多名违法骑手被查处

据仓山大队金山中队民警李永亮介绍,仅在今日上午这一个路口,交警就处罚了三四十名未戴头盔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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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现场采访时看到,陆续有一些市民被交警拦下。

上午7时38分,市民陈某某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在金山大道金榕北路口行驶时,被交警拦下,并处以50元罚款,而这也是仓山区开出的第一张因未戴安全头盔所作的处罚。

临近9时,一名小哥正在路口准备拐弯时,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交警上前在对小哥作了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后,对他处以了50元的罚款。

9时许,一名依伯在路口等待红绿灯,等待放行。由于在同一波等待的人群中,只有该依伯一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显得十分抢眼。交警向依伯讲述了佩戴头盔出行的重要性,并处以50元罚款,随后,交警还让该依伯签署了《佩戴头盔安全骑行承诺书》。

随后,交警又拦下一名小哥。除了未佩戴头盔之外,这名小哥的电动车号牌也被他用口罩挡了起来。交警对该小哥进行宣传教育之后,为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仓山大队金山中队民警李永亮向记者介绍道,今天上午,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执法,在场的交警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已经查处了三四十起,同时,对走机动车道、违法载人、未悬挂号牌等其他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查处了近二十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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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头盔将纳入常态化检查

李永亮说,依靠前期社会各界的宣传,市民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进步明显。“今天在该路口的巡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该路口的头盔佩戴率达到了百分之七八十以上,跟之前相比有了明显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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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执法过程中,交警也发现了一些关于头盔的其他情况:一些市民已经购买了安全头盔并携带上路,但是由于害怕影响到自己的仪表、妆容等原因,没有进行佩戴;还有一些市民只是将头盔简单地戴在头上,没有将下面的松紧带系紧;还有一些市民甚至将自行车头盔当做电动车头盔进行佩戴……基于上述情况,李永亮说,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方式,并不能起到保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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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为市民赠送头盔

李永亮最后提醒:“处罚并不是目的,执法的最终目的,是希望广大市民在出行时,能够真正地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既是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也是为整座城市的出行秩序负责。”

此外,福州交警也将

把佩戴安全头盔纳入常态化整治,

在除早晚高峰时段外的平峰期间,

交警在各个岗点和路段若发现违法行为,

都会进行纠察、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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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海峡都市报原创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

编辑:余泓妍

实习生:廖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