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河池县小民俞厥成家境富有却惜财吝啬,娶了媳妇鲍氏。鲍家比较穷苦,俞厥成却一点都不愿意帮助老丈人家,即便是偶尔上门求借,他也是分文不给。
鲍氏经常背着丈夫私下接济父母些谷米,让家里的佣工连宗给送过去。这连宗是个奸猾刁钻之徒,得知鲍氏是私下接济娘家,到后来再让他送谷米时便故意使坏,鲍氏一连三次要送的谷米都被他私自囤积下来。
等到俞厥成有次出远门,连宗突然闯入鲍氏房中强行搂抱不放,并且威胁道:“我为你运送谷米甚是辛苦,今天你必须跟我欢好一次,以后任凭你差遣,绝对不会有半点犹豫。”
鲍氏哪会愿意,一边挣扎一边呵斥:“我让你去送谷米,每次都好酒好肉相待,哪里亏待过你?你怎敢如此无礼?我明天报告主人,看你会有什么下场!”
连宗说:“你偷偷送给娘家的谷米都被我留下来了,并没有送过去。明天我先到主人那里告你私自接济娘家,就算你告·我·强·奸,主人也未必信你,到时我只说是你被我发现以后故意诬赖我。”
鲍氏被连宗要挟,怕他真去告诉丈夫,现在有谷米作为证据,丈夫又是个小气吝啬的人,必定会被打骂或者逐她出门,虽然能告他·强·奸,没有证据丈夫未必会信。连宗眼见鲍氏抵抗减弱,趁机奸·污了鲍氏。
一朝得手,连宗越来越大胆,时不时就威胁鲍氏就犯,奸谋得逞,运送谷米也越发勤快。同时连宗也发现,鲍氏下·身·私·密·处有一颗黑痣。
2
到了冬天,俞厥成带着佣工连宗去收租,到了一个叫支秩的佃户家。支秩与连宗是姑表兄弟,加上主人也来了,于是就在夜里备下了酒席。
酒喝到尽兴时,三个人不知怎么就聊到了卜卦相面以及身上生痣的话题上去了。俞厥成说:“凡是女人私·密处旁边有痣的,非富即贵。”
连宗这时候也喝多了,随口应和:“你家娘子那里就有颗痣,果然是嫁给了富贵人家。”
支秩看了看俞厥成,发现他脸上依然带着笑容,心想连宗怎么知道这个,肯定是跟主人的妻子有奸·情呀,当然他没敢说话。
连宗的话早就进了俞厥成耳朵里,俞厥成怎么可能想不到这一点,心里怒气升腾,但他却佯装什么都没有听见,把话头引到别的地方去了。
第二天,俞厥成对连宗说跟别人有约,租子没收齐也得赶回去。
回到家,俞厥成就把妻子找来逼问:“你是什么时候跟佣工连宗有的奸·情?”
鲍氏听到这话,心里怕极了,但她依然强装镇定的说:“哪有这事?”
“还敢瞒我!昨晚在佃户家喝酒,说起女人私密处旁边有痣必定大富大贵,连宗立即说你娘子也有。你要是跟他没奸·情,他怎么会知道?你好好跟我说实话,我自有整治这奸·贼的法子,不然我把你两人都弄死。”俞厥成说。
鲍氏见隐瞒不住,哭着把前因后果讲了一遍,苦苦哀求道:“我被他要挟,现在已是后悔不及。如今甘愿受你打骂,任凭你再娶一名妻子持家,我愿为奴为妾,终生不怨。只求别把我驱逐出门,别让人知道我失节,也别把我嫁给穷人家跟着受苦。”
俞厥成说:“如果事实果真如你所说,你算是被他逼迫,依律女人罪不至死。就按照你说的,我另娶一妻,把你降为奴婢。但是我咽不下这口气,今夜一定要将连宗那贼子置于死地,你置办些酒菜引他来吃,然后除掉他。”
鲍氏哪敢不从,置办好了酒菜。俞厥成叫来连宗,说连日奔波大家都辛苦了,请他一起喝几杯。俞厥成有心算无意,很快就把连宗灌倒。
俞厥成把醉倒的连宗用麻绳绑在长板凳上,推醒后说:“你逼·迫主母成·奸,今夜我就要杀了你。”连宗酒虽然还没完全醒,但也知道辩解。
俞厥成又说:“她已经什么都认了。”鲍氏在旁边指认了连宗,把事情从头又说了一遍。
连宗见无法抵赖,借着酒劲说:“你既然已经认了,我死了也不冤。”
俞厥成随即用湿布堵住连宗口鼻令他叫不出声来,又蒙上他的眼睛,用利刃在他肋下凿开一个小孔,然后迅速用开水灌进伤口,防止血液流出。没多大功夫,连宗就死了,俞厥成解下绑缚的绳索,将其丢在床上。
第二天,俞厥成派人去找连宗的弟弟来,说是连宗因夜里突发中风而亡。连宗的弟弟连宗找到表兄支秩,一起去收殓连宗·尸·身。
支秩对此有所怀疑,就对连宇说:“你大哥前日还在我家喝酒,当时看他身体还非常健壮,怎么会突然中风?”
连宇说:“中风跟强不强壮没什么关系。”
支秩说:“这你就不知道了。你大哥前天喝酒的时候说出主母隐私,俞老爷当时脸色就变了,今天人就死了,怎么知道不是被毒死的?到时要看看他身上有没有异常情况。”
二人来到俞家,详细查看连宗遗体,发现肋下有一个小口,连宇说是俞厥成谋害了自己兄长。俞厥成不由分说,让人把尸体抬到连家去,并指责说:“是你自己做了假伤口想讹诈我。你说是被我谋害的,随便你去告。”
连宇则立即奔赴县衙告状。状告为杀命事:
土豪俞厥成横行乡里,我兄连宗在他家做佣工,偶然间冲撞了他妻子,其妻子便捏造被我兄长调戏。俞厥成相信之后绑住我兄长手脚,被他用利刃在肋下凿开一个洞而死。伤口明显,支秩可以作证。请求老爷亲自勘验,让凶手偿命。
俞厥成也写了状子来到县衙,状诉为刁佃仇唆事:
阴险恶徒支秩,欠下俞厥成三年佃租,折合银子二两四钱,经多次讨要仍然拒不交纳,以致心生怨恨。今年雇工连宗中风而死,唆使表弟诬告俞厥成谋害人命。佣工只是一个贫民,有什么理由谋害?纵然偶有冲撞,小过可骂,大过可告,何须杀人。攀扯出俞厥成的妻子,无非是故意陷害。请求老爷亲自检验有没有凿胁伤痕,真伪立见。上诉。
3
县令黄老爷将人拘来审问,检验连宗尸体,果然在肋下发现伤口。只见伤口处的皮肉是白色的,创口四周并没有发现血迹。
黄县令拿出《洗冤集录》指给连宇、支秩、俞厥成三人一起看,说:“凡是生前刀伤,伤处有血印出来,创口有血色而且呈现鲜红色。如果是死后用刀割伤,伤口处的皮肉是白的没有血色,因为人死后血脉不行,所以是白色的。肋下虽然是致命处,但创口处肉是白色的,可见分明是你在人死后做的假伤口。”
支秩说:“连宗说主母隐私处有痣,第二天就死了,肋下又有伤口,因此可知俞厥成疑心连宗与他妻子有奸·情,所以故意杀人。”
俞厥成说:“凡是富人家的妻室,都羞于见官上公堂,他故意攀扯出我的妻子,小的用尽银两收买官差,才得以让妻子不必上堂。现在又指出我妻子隐私,让我难以自证,企图迷惑老爷,真是奸诈小人。”
黄县令说:“狗奴才不知律法,如果说与主母有奸·情,他该当斩首。如今只要分辨伤情真假,不需要问有没有奸·情。”
黄县令宣判:佣工连宗中风而死,与主人俞厥成何干?支秩拖欠佃租,挟恨教唆,连宇听信谗言诬赖他人。将支秩打二十板,拟定诬赖教唆罪,追三年佃租给俞厥成,连宇也打二十板,拟定诬告罪,两人皆判处徒刑发配。俞厥成无罪。既然谋杀是假,奸·情绝对没有。
4
这是桩冤假错案,县令拿出《洗冤集录》证明伤口是死后形成,但是,使用利刃在肋下凿开小口时马上拿开水灌入的话,创口周围皮肤和肌肉组织应该有被烫伤的痕迹才对,怎么可能验不出来?
况且,刀刺进人体的时候,血液几乎会同时喷溅出来。利刃在肋下凿开一个小洞,同时马上开水灌入以阻止血液流出,怎么凿的?一边凿一边浇上开水?这在实际操作上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
猜测一下,造成这桩冤案至少有三种可能:
一、县令能力不足经验缺乏,只会照本宣科,不懂实际检验勘察,刚愎自用以致错判。
二、县令收了俞厥成贿赂,将既不懂律法也不懂法医常识的两个小民判了流徒。
三、县令不听支秩、连宇一方辩解,是他已经看出实情,但因痛恨连宗一个佣工胆敢与主母发生奸·情,认为他本就死不足惜,这才故意放过了俞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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