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 藏品回购、高价代售多为骗局,理性看待藏品 价值,勿轻信藏品推销

【基本案情】

2015 年至 2019 年 3 月间,被告人彭某等人,以北京某 公司为平台,通过电话联系若干老年收藏爱好者,以可以高 价拍卖被害人藏品为由,把被害人骗至公司,后编造被害人 收藏品经专业人员鉴定价值高、有多人欲高价购买收藏品、 保证能将收藏品拍卖等虚假事由,同时根据被害人的支付意愿、支付能力,随机编造虚高的藏品价格,并按照编造的价 格比例收取拍卖服务费,骗取 120 余名被害人 400 余万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彭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 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各 被告人通过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且诈骗对象 为老年人,依法应予从重处罚,依法对各被告人判处七年至 十三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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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

本案犯罪分子是以能帮助老人高价售卖收藏品、或老邮 票、纪念章等为由,骗取老人的拍卖服务费。表面上看,犯 罪分子也组织了部分拍卖活动,但均未实际成功交易,组织 拍卖也只是骗取老人信任的手段之一。被害人误信了对方所 承诺的藏品价值,才交付服务费,且拍卖失败公司并不退还 相关费用,公司甚至有专门的人员处理老人退费业务,对于 要求处理退费的被害人,以调换合同或要求交回合同等方式 欺骗被害人,拖延退款。另外还有部分涉及收藏品的诈骗案 件以“藏品回购、短时间内增值、帮助出售变现”为由,骗 取老年人高价购买公司藏品。虽然不同案件的诈骗事由各有 差别,但是诈骗模式基本相同。先由客服人员以固定话术随 机拨打陌生号码,以领取礼品的名义吸引老年人到公司参加 活动,进而由业务员以各种虚假事由骗取老人签订合同交付 钱款。这类案件针对那些对收藏市场行情不太了解且有收藏爱好,或期望通过参与收藏获取丰厚回报的老年人,利用老 人在当前收藏热的大背景下获取高额收益的心理骗取钱款。 特此提醒各位收藏爱好者,莫贪图小利、轻信推销,审慎辨 别机构资质,理性判断藏品价值,避免陷入不法分子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