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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检察院,我的灯饰城有救了!”近日,在秀屿区检察院的协调下,莆田秀屿区社区矫正对象小曾得到批准前往广东某地,签订了一单货值30万元的供销合同。若没有这笔订单,她经营的灯饰城即将面临缺货的窘境。

2018年起,小曾在秀屿区开设了一家灯饰城,提供各类家用电器批发、零售及安装服务,也需要经常外出维持业务。然而前两年,她因一时贪念,误入歧途,被法院判处缓刑,后接受社区矫正。

据相关规定,社区矫正对象需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市。这给小曾的生意经营带来不小的影响,加之疫情冲击,企业举步维艰。如何保证社区矫正有效,又不影响矫正对象“乐业”,是摆在社区矫正机构面前的一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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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宣讲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规定

为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六稳”“六保”,秀屿区检察院针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一事项,多次召开会商,商讨对策。同时,该院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申请、审批流程、监管教育、返回报告、检察监督等工作达成共识,按照管理等级确定审批尺度,符合条件的可简化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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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在司法所实地监督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材料

因此,小曾根据简易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秀屿区司法局经审查认为,小曾申请外出确有必要,且符合规定,审批同意。得益于这一政策,小曾放下包袱走出去,与广东一家电器公司顺利签订了第一批货值30万元的供销合同协议,解了灯饰城缺货的燃眉之急。

除此之外,小曾因在社区矫正期间表现良好,如今已解除社区矫正,恢复一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小曾说,是检察官帮她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自己对未来的路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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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到司法所了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情况

这是秀屿区检察院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针对社区矫正实践中存在争议、经营需要、监管困难等情形,该院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会商,充分听取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公众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检察监督,多次送上政策“及时雨”,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实现社区矫正和安居乐业“两不误”。

今年以来,秀屿区检察院已多次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提供“量身定制”式监督,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引导民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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