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田丽媛

新甘肃客户端平凉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田丽媛)9月1日,记者在《平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经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据统计,平凉市现有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13813株,其中古树名木1494株、古树名木后续资源12319株。主要树种有国槐、“左公柳”、银杏、水杉、皂角、五角枫、落羽杉、香檀等。其中崇信县的“华夏古槐王”、柳湖公园“左公柳”、崆峒山“塔顶松”等享誉全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对于改善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四十二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及职责、古树名木认定范围及程序、养护主体及责任、禁止与限制行为、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明确了权责划分,界定绿化委员会及住建、林草部门职能职责,完善了保护管理体系;确定古树名木养护原则、日常养护责任主体、养护责任,规定专业养护方式及责任等内容,完善了养护责任体系。同时,结合平凉实际,规范认定程序,对确定古树后续资源的树龄和古树名木认定程序做了细化规定,增强了条例的可操作性。还完善了保护措施,界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对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扩)建建筑物作出限制性规定,明确禁止移植、砍伐等损害古树名木行为。并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设置了违反条例行为相应的处罚规定,确保法规能够落地实施。

崇信县的“华夏古槐王”。

柳湖公园“左公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