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儿是怡红院的小丫头,因为偷镯,被晴雯以极其粗暴的方式撵出去了,从此再无音信。

关于坠儿偷镯,书中并没有实证,作者也没有从上帝视角给予定论。如果我们深入文本,把相关信息综合起来,我们会发现,坠儿极有可能是被冤枉的,平儿和晴雯都冤枉了她

从滴翠亭坠儿与小红的对话可知,坠儿是个懵懂无心机的小女孩。

从滴翠亭坠儿与小红的对话可知,坠儿是个懵懂无心机的小女孩。

坠儿,脂砚斋解释为“赘儿”,并感叹“人生天地间已是赘疣,况又生出许多冤情孽债”。脂砚斋的这个理解应该是准确的,作者的用意,就是想说明坠儿是“赘疣”式的人物,即多余而无用。

从坠儿的人设来看,她既不聪明,也说不上漂亮,为什么会幸运地进入怡红院?原因很可能和林红玉一样,在宝玉住进怡红院之前,她就在怡红院看园子。

在被撵之前,坠儿有过一次重要的出场,即滴翠亭事件中与林红玉对谈。

滴翠亭事件,很多读者的关注点在薛宝钗身上,忽略了作者在这里对坠儿这个人物的刻画。

滴翠亭事件的起因是林红玉“遗帕惹相思”,她和贾芸通过短暂的眼神交流,彼此有意,于是通过坠儿交换了手帕。坠儿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成了他们的传递人,而且她对此一无所知,非常懵懂。

这个情节是不是似曾相识?没错,宝玉传帕给黛玉时,晴雯同样稀里糊涂地成了他们的传递人,同样对他们的用意一无所知,非常懵懂。

这就是作者的匠心,通过同样的事件,表明坠儿和晴雯一样,都是懵懂无心机的人

在滴翠亭事件中,宝钗只是无意中偷听了几句,就听出了林红玉有私情,吓得要想办法摆脱危机。坠儿是直接和林红玉聊天的人,她却丝毫不知这里面有什么不可为外人道的玄机,反而说“管谁筋疼,各人干各人的就完了”。

一个单纯到这种程度的人,能有意识地去做偷窃之事吗?何况当时有那么多人在场,那么多双眼睛盯着,想要完成偷窃之事实在太难。

从证据来看,平儿认定坠儿偷镯太过草率。

平儿为什么认定她丢的镯子是坠儿偷的?仅仅是凭宋妈的说辞:

“你们这里的宋妈去了,拿着这镯子,说是小丫头子坠儿偷起来的,被他看见。”

我们要注意平儿在说这句话之前,还有一句话:

“那日洗手时不见了,二奶奶就不许吵嚷,出了园子,即刻就传给园里各处的妈妈们小心查访。”

这宋妈应该是个很敬业很听话的人,得了凤姐的指示,马上在怡红院开始查访,于是发现了坠儿藏的镯子。

俗话说:捉贼拿赃。这是拿到赃物了,于是宋妈就把坠儿当贼拿了,告到了平儿那里。

平儿又是如何对待的呢?按说要定罪,至少要和当事人面对面问清楚。从书中透露的信息可知,平儿接到丢失的镯子,听了宋妈的一面之词,并没有找坠儿来问,就把这件事定性了。

原文是这样写的:

我赶忙接了镯子,想了一想:宝玉是偏在你们身上留心用意、争胜要强的,那一年有个良儿偷玉,刚冷了一二年间,闲时还有人提起来趁愿;这会子又跑出一个偷金子的来了。而且更偷到街坊家去了。

这段话说得很明白,平儿在接过镯子的同时,就认定了是坠儿偷的。然后做出决定,瞒着凤姐,自己跑到怡红院,要麝月她们把坠儿“变个法子打发出去”。

身为执法者,平儿的这个决定做得也太草率了。同样的草率,在第六十一回又发生了。

第六十一回,柳五儿被林之孝家的堵在园子里,恰好王夫人房里少了一瓶玫瑰露,又现从柳妹子的厨房里搜出了一瓶玫瑰露,于是认定是柳五儿偷的。

这事汇报到凤姐那里,凤姐当即做出处罚决定:

“将她娘打四十板子,撵出去,永不许进二门;把五儿打四十板子,立刻交给庄子上,或卖或配人。”

平儿听了,马上去执行。就在即将执行时,“五儿吓得哭哭啼啼,给平儿跪着,细诉芳官之事。”正是因为五儿有一个“细诉”的机会,才让平儿意识到真是冤枉了她:“这样说,你竟是个平白无辜之人,拿你来顶缸的。

如果五儿没有得到这样一个机会呢?那么冤案就这样造成了,柳家母女有冤也无处诉。

两相对比,坠儿的事和五儿的事很像:同样是先有失窃后有拿赃,同样是见赃就定罪,并没有细问。但就是因为五儿有申辩的机会,就证实是冤枉,得以脱罪,坠儿却毫无机会申辩,于是被当成贼撵出去了。

以坠儿的愚笨,估计她被撵出去时都是懵的,不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错。而那个被当成赃物的镯子,她应该是捡的,而不是偷的。她这样的小丫头,就喜欢没事到处跑,所以才会被贾芸遇到当信使传递手帕。

平儿丢镯时,正在雪地里吃鹿肉。一个常识:镯子是有重量的,掉进厚雪里,会马上被雪淹没,所以一时没找到。等到雪化了,镯子露出来了,便被爱乱跑的坠儿捡到了。

所以,宋妈看到的镯子,是坠儿捡的,而不是偷的。坠儿错在捡到东西没有上交,却私自昧下了。

所以,无论是平儿,还是晴雯,在处理坠儿一事上,都太过草率了,平白地冤枉了一个孩子。晴雯更是得到了她的报应:她草率而粗暴地处理了坠儿,王夫人又粗暴而草率地处理了她。晴雯被撵之后大呼冤枉,坠儿又何尝不冤枉呢?这也正是作者把晴雯和坠儿都写成传帕人的深意:都曾被利用助推私情,都因被冤枉而出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