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晚,湖南娄底,一辆黑色宝马车被交警拦下,从视频可以看到,交警非常气愤,在现场大吼让宝马司机吹气,他们要对她进行酒检!原来,宝马车撞人后,非但没有停车,还将人拖行了近1公里,直到交警将其拦下!

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故,交警让女子吹气,她不仅拒不配合,甚至还不愿意下车,交警也没惯着她,强行将其拉下宝马车,并将其从副驾驶带到司机侧,指着车底的受害人训斥女子道:“你还是不是人呐!”

女子看到现场的惨状,方才如梦初醒,知道自己撞到人,面对如此严重惨状,女子终于低下头保持沉默,不再抗拒交警执法,从视频可以看到,女子脚上还穿了高跟鞋!

有网友看得很仔细,交警将女子拉下车的时候,女子第一时间摘了手表,看到事故现场后,她借摘手表来缓解内心的紧张不安。

目前,据媒体报道,女子疑似酒驾,具体有没有喝酒,酒检结果是多少,还要等警方的详情通报!

一、女子拒不配合执法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10日拘留和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据此,该女司机拒不配合执法的行为最高可处10日拘留和500元罚款,若是女子采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配合的,还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最高可处阻三年有期徒刑。

二、本案该如何定性?是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杀人亦或是其他罪名?

目前女子酒精检测结果还未出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只要血液酒精检测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就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133条规定,可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但危险驾驶罪是危险犯,只要实施了醉酒驾车行为就可构成犯罪,该女子不仅酒驾,还穿着高跟鞋开车,拖行被害人将近1公里,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结果,已经不仅仅是危险驾驶罪了。

若认为其主观上属于过失,其很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规定,普通交通事故,若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1人死亡结果的,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但若是醉酒后交通肇事的,只要造成1人以上重伤结果,就可以构成犯罪,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处3-7年有期徒刑。

该女子醉酒拖行他人1公里,很可能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且被害人大概率无法生还,因此若认定女子主观上为过失,最高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且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笔者认为女子主观上应是故意,作为一个正常人,交通事故撞人后应当能够发现,该女子撞人后仍不管不顾,若是致人死亡的,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需要对被害人死因进行分析。

若是被害人第一次被撞时当场身亡的,女子因为喝酒后过失致人死亡,根据上文所述,应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形,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若是被害人第一次被撞时没有身亡,而是被女司机拖行致死,则女司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明知拖行他人会导致死亡结果,仍然放任结果发生,至少具有杀人的间接故意,且最终导致结果发生,属于故意杀人罪既遂,根据刑法第232条,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网上有些作者提出女司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笔者不敢苟同,此罪危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但该女司机针对的只是拖行者一人,因此无法构成此罪。当然,女司机若是在拖行过程中又横冲直撞,导致其他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可能构成此罪。

最终结果未出来之前,笔者只是结合当前情况作一分析,具体情况以警方通报为准。

笔者点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基本的规矩,酒后驾车致人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不仅需要加重民事赔偿责任,刑事上也要科以严刑,希望本案能够给人以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