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连线
编辑:零售信息袁生
图片来源:网络
进价1.2元/斤的土豆,销售价格从1.4元/斤,涨至2元/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经营者被罚款30万,8月31日,继“5斤芹菜被罚6.6万元”之后,黑龙江大庆媒体对当地市场监管局对一经营者卖2元一斤土豆拟被罚30万的报道再次引发关注。
-01-
大庆市市场监管局严查哄抬物价行为,
其中进价1.2元的土豆售价2元拟罚30万
据大庆晚报消息,8月20日,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农批城内王三土豆经营部存在哄抬物价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进价1.2元/斤的土豆,售价从1.4元/斤涨至2元/斤,最高进销差价率达66.66%。执法人员认为,王三土豆经营部利用其经营规模优势,借疫情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
除此之外,大庆市市场监管局还公布一批其他涉及蔬菜领域的哄抬物价案件,该局称在检查中发现部分食品经营者哄抬物价、扰乱正常市场供应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根据违法情节不同,作出相应处罚。
大庆市萨尔图区一家美果蔬店销售的黄瓜进价3.5元/斤,售价4.58元/斤,加价率30.9%;大葱进价3.5元/斤,售价4.58元/斤,加价率30.9%;白圆葱进价1.2元/斤,售价1.58元/斤,加价率31.7%;土豆进价2.2元/斤,售价2.88元/斤,加价率30.9%;青笋进价3.8元/斤,售价4.99元/斤,加价率31.3%,拟处罚1万元。
大庆市萨尔图区百湖佳佳乐购超市销售的大龙茄子进价2.07元/斤,售价2.98元/斤,加价率43.9%;土豆平均进价1.45元/斤,售价1.98元/斤,加价率36.5%,拟处罚2万元。
大庆高新区惠购生活生鲜超市销售的黄瓜进价5元/斤,售价7.98元/斤,加价率59.6%;芹菜进价4元/斤,售价6.98元/斤,加价率74.5%,拟处罚2万元。
大庆高新区乐邻鲜生活超市销售的白菜进价2元/斤,售价2.98元/斤,加价率49%;茄子进价3元/斤,售价4.98元/斤,加价率66%,拟处罚2万元。
大庆市龙凤区莹阳客隆超市销售的油豆角进价5.5元/斤,售价8.98元/斤,加价率63.27%,拟处罚1万元。
大庆市让胡路区九宝果蔬超市销售的土豆进价2元/斤,售价3元/斤,加价率50%,拟处罚0.5万元。
大庆市让胡路区丰泽园庆果生鲜超市销售的土豆进价1.3元/斤,售价1.88元/斤,加价率44.6%,拟处罚1万元。
大庆市让胡路区希望庆果生鲜超市销售的角瓜进价1.34元/斤,售价1.98元/斤,加价率47.76%;豇豆角进价3.4元/斤,售价4.98元/斤,加价率46.47%;西兰花进价3.65元/斤,售价4.98元/斤,加价率36.44%;螺丝椒进价3.7元/斤,售价4.98元/斤,加价率34.59%,拟处罚3万元
-02-
售价2元的土豆被罚30万,
不少网友声援商家觉得“处罚过重”
1斤土豆仅售价2元就要被罚30万,在很多网友的心中还是引发了不小的震动,在大家的观念里,动辄几块十几块一斤的蔬菜市场上并不鲜见,2元1斤的土豆咋就违法了呢?因此,该消息消一出即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表达自己的观点,为被罚经营者叫屈,认为处罚过重了。
“这样也算哄抬物价的话,全国菜商得清洗十之八九了。”
“个人观点,这个真不算贵,黄瓜都5块了,菠菜5块,咋都没人管呢?”
“1.2进价,坏的、残次的、水分流失的,土豆上的土,加上人工,2元良心价了。”
“这个有点过分了!作为消费者觉得这个价格还算合理。”
“作为一个消费者都觉得这样的卖价不高啊,大家都知道,蔬菜损耗很高的。”
另外,不少网友甚至联系到汽油、药品、烟草等的价格,认为该土豆售价与之相比反而显得良心合理,“医药、殡葬、两油、烟草……加价率合规吗?请也公示。”
-03-
当地市场监管局回应媒体称处罚合理
8月31日,多家媒体记者联系到大庆市市场监管局采访此事,该局一工作人员表示,被处罚的经营者是是批发商,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冠病毒感染指挥部发布的司法公告,要保障新冠病毒感染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公告内要求,购销差价超过30%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物价行为依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40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推动商品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没收所得的,处5万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因此,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处罚是合理的,并且这是保障民生的重要依据。“在疫情初期把价格控制住,百姓买菜才能便宜,不从源头来打击的话到中端、后端(价格)那不越涨越高吗?”
-04-
律师:与“5斤芹菜被罚6.6万元”事件不同,
该处罚不构成“过罚不当”
在前不久“卖5斤芹菜被罚6.6万事件”尘埃未尽之时,此次处罚再度引发关注,5斤芹菜与1斤土豆在人们的生活中都很常见,但罚金却达数万甚至高达30万,网友的疑问似也“存在合理性”,然而,这个土豆销售商究竟该不该罚,当地市场监管局的30万巨额处罚究竟离不离谱呢?
就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不构成过罚不当,处罚合理。
赵良善表示,黑龙江这起“商家进价1.2元土豆卖2元被罚30万”事件不同于“卖5斤芹菜被罚6.6万”事件,黑龙江这起事件的被罚商家从事的是批发生意,这个2元的单价并非最终的市场售价,轮到老白姓购买时价格会更贵,而且批发涉及数量一般很大,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而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达到30万元的数额亦是合理的,不构成“过罚不当”。另外,该商家系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对其处罚本该严厉,因而,罚款30万元的也并非顶格处罚。但是榆林这家商家却不同,它是普通的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数量一般很少、违法所得数额较小。
赵良善称,尽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避免畸轻畸重、显失公平;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发挥行政处罚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作用;要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量化罚款幅度,坚决避免乱罚款,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等一系列要求。但是,类似事件发生,也暴露出因法律赋予行政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还是很大,在司法实践中,行政执法部门对商户的处罚难免会出现偏差或不公平,因此,建议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以规定具体的罚款金额。
欢迎在留言处,说说你的看法。
版权申明:零售信息公众号所发稿件、图片均用于学习交流使用,并已在显要位置注明文章出处和来源,若文章涉及版权,请联系138 0241 9028,将马上安排删除。
近期热点文章推荐:
1、
2、
4、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