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十一”双节临近,为切实做好“农家乐”“民宿”等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发生,近日,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就进一步加强“农家乐”“民宿”等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发布安全提示。
各地和各级商务、文旅、住建、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等有关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要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和燃气“百日攻坚”专项整治、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和群租屋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等行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及时将“农家乐”“民宿”等场所纳入整治内容,精准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各级商务部门要督促指导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级文旅部门要加强民宿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等的监督检查。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房屋安全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黑气瓶”等行为。街道(乡镇)要加强安全检查,指导社区(村屯)常态化开展防火安全检查。
各地和各级商务、住建、消防救援、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立足“农家乐”“民宿”等场所安全生产实际,准确把握行业安全风险特点,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推送安全防范信息,提醒游客注意旅游出行安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平台和楼宇视频、街面横幅、宣传栏等媒介,组织网格员、志愿者采取大喇叭宣传、发放宣传单、上门提醒等方式,大力普及安全常识,全面提升“农家乐”“民宿”等场所经营者的安全防范意识,规范用电用火用气,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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