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自媒体人万小刀公布了自己与“过气艺人”沈某的案情通报。

万小刀说:“没有道歉,也没有18万”。

详情见:万小刀公众号《没有道歉,也没有18万!》

自从沈某以“侵犯肖像权”把万小刀告上法庭,这件事就成为了自媒体人的关注的事件,因为万小刀是自媒体人的标杆,沈某也是草根艺人。

更主要的是那“18.3万”的天价索赔。

有人说“万小刀”是在利用沈某的名气为自己炒作,还有人说是“沈某借助万小刀让自己回温”。

种种说法,都站不住脚。

其实,明星的很大一部分收入是靠“维权”所得的。

一、

大家都知道,曾经的“范爷”有多嚣张吧!

曾放出豪言:“我不嫁豪门,因为我自己就是豪门”,那时的她的确有这个底气,不愁拍不到戏,也不愁没人给少片酬。

从配角出道的她,一路突歌猛进,到2015年的时候,一年收入就高达2100万美元。

在这一年,范某某就挥起了锄头。

她与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就肖像权有了纠纷。

在没有经过她允许的情况下,该公司用了几张宣传图,就这样被告上了法庭,索赔千万。

可笑的是,没有胜诉。

转年,又把一家绍兴的公司告了,索赔500万。

真是狮子大开口啊,怎么感觉这500万就像她兜里的五毛钢镚一样呢?

最后范某某胜诉,得到了15万的赔偿。

2017年,范某某又起诉了一家公司,又得到了15万的赔偿……

然而,到2018年的时候,她的“肖像权”案件就高达100多条。

一百部戏都没拍上,“肖像维权”就达到了100余条。

王撕葱就曾怼过她这样的“毯星”。

“如毯星某冰某予,除了根本无作品和不会演戏的硬伤,火起来主要靠绯闻水军和话题炒作。”

范某某当即回击称:“在这特别的日子里,也想说一句‘你找你的爸,我干我的活,我们都算自强不息’。”

红遍全网的范爷,在2018年折了,变成了谁也不敢提的范某某。

因为她与“胡同崔大爷”上演了一幕“维权案”,崔大爷说:“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而后再爆料“一个人演一出戏,两份合同,4天拿走6000万片酬……”

搞笑的是,这一次没有“天价索赔”而是发声明严厉谴责。

就这样,经过崔大爷的证据举报,加上深入的追查,范某某真的就成了“知名艺人范某某逃税”。

最后,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

或许是缺钱,她开始“以肖像权为由”,把屠刀挥向了自媒体、小公司……

其中5起案件,赔付金额就高达240余万。

如果,加上之前一百余条的官司都胜诉的话,这笔费用可是不少。

“维护肖像权”的明星不止他自己。

还有“喜欢做头发”的小鹿,她的维权案件也不少。

早前,小鹿在拍摄写真的时候,摄影师要求拍一组公路的写真,于是就站在了“甲壳虫”的旁边。

然而,随手拍就变成了“甲壳虫”侵犯“肖像权”。

怎么,你告人家“肖像权”,人家不可以告你“侵害商品价值吗?

二、

追星要适度,这一点很多人都是知道的,但没有粉丝的追星,哪来的明星呢?

但,明星肖像维权频发。

1.Angelababy告化妆品公司吉林诺曼琦生物科技,胜诉获赔20万元。

2.赵丽颖起诉上海某实业发展公司一审胜诉,获赔28万。

3.陈乔恩控告上海某医疗美容机构,法院判决该机构停止侵权并赔偿5万余元。

4.“吴缝纫机”起诉粉丝,获赔三万。

5.杨幂与武汉某公司就肖像权维权,获赔三万。

6.艺龙网微博发布七张“葛优躺”突破,葛优起诉艺龙网侵权,索赔40万元最后赔付7.5万。

井某然、贾某亮、李某冰、冯某刚、李某峰、霍某华……等上百位知名艺人,都挥刀。

这些只是明星维权的冰山一角。

从疫情发生以来,各行各业都处于低迷的状态,而且,在最底层工作的人更是难上加难。

明星也难。

没戏拍,就没收入,就不能买更大的房,开更豪的车。

于是,有人把屠刀挥向了“自媒体”。

周某雨,一位出道12年的明星,资历先不说,直接看片酬。

第一部戏“15万”,而后开始暴走,片酬也才从十几万变成了几百万。

2018年,李先生,在自己的文章中,用了周某雨的照片,被连续起诉两次,索赔16万……

李先生说:“阅读不到200,需要赔偿16万”。

2019年,片酬直接起飞,1.09亿一部电影。

这让我想起了“某爽77天1.6亿片酬”的事,而“周某雨”拍摄的这部戏也只是拍摄了210天,日薪达80W左右,一集入账217W。

挣得够多了吧。

可人家并不满足,从2019年至今,周某雨就开始以“肖像权”起诉自媒体,维权数量高达几百条,开庭的就达109条。

而且,每一条的维权索赔额都是几十万起步。

一个公众号用了6张其图片,就被告了,索赔50万,经过审理,最终赔付6万元并赔礼道歉。

某营销账号,爆料了周某雨的“天价片酬”事件,就被起诉,索赔25万。

还有一个“夸”周某雨的账号,写了一下她的衣品,但同样遭到了起诉,索赔50万,最终赔了12万——姐不是你想夸就能夸的。

追星也不行吗?

明星会用律师函告诉你,不行!

喜欢明星,真的只能用钱来喜欢了,最少的钱是买电影票、演唱会的票,还有法院的传票……

曾有一位不知名的演员,被某自媒体用了10张照片,被其索赔8000元,一张800块。

追这样的星,真的太贵。

2019年,“整容达人”鞠某祎起诉自媒体“侵犯肖像权”。

一审败诉。

鞠某祎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还是败诉。

网络不仅是载体也是衡量“名利”的天平。

有些人心歪了,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近几年,明星“维权”的案件频发,从一线到二线,再从二线到十八线,只要是用了图片就会有维权的“律师函”。

比如我。

曾写过一起“戚W假货”事件,被对方以“肖像权”弄了。

说的是卖假货的事,可人家以“肖像权”来搞你,而且,我的文章中没有提及她说的一切内容。

三、

明星真的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吗?

不然。

如果真的维护自己的肖像权,那么,就不会出现网上一搜一大把的图片了,也不会有那么多负面新闻了。

为什么明星不去“维权媒体”呢?

因为不敢。

维权了媒体,那么就意味着星运到头了,而维权小自媒体就不同了,有些人是真乱写,因为怕,所以只能赔钱。

现在的“明星维权”已经成为了产业链。

一个明星几百条的维权信息,就能创造出千万的收益。

而这些收益是见得光的。

假维权背后的黑产业真的很可怕。

比如说,在“度娘”上搜索某明星,至少是几十万张的图片,但,有版权的只有几张,甚至没有。

如果这些人去维权的话,这笔费用很可观。

为什么不呢?

因为,他们还需要人家去推广、去让人看,去增加存在感。

这些也都只是冰山一角。

有些明星靠着这个收入“买车、买房”。

有些明星,靠着这个炒自己的热度,还让知情人闭嘴,如果你爆料的是真,那么就起诉你“肖像权”。

肖像权的这个“界限”真的很难拿捏。

现在搞得,看一眼“都要收费”的样子,明星真的不配我们去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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