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9日晚,柴桑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两名未成年人无证驾驶小车还发朋友圈,并提供了男孩在朋友圈晒出的驾车视频及其短视频账号。
经查,熊某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8月29日晚,熊某偷拿自己母亲的小车钥匙后将车借给自己同为未成年人的朋友李某,两人一起开车出去偷偷溜了一圈,并录制视频上传至朋友圈及某网络平台进行“炫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九江公安交警对当事人和监护人分别作出相应处罚,并开展批评教育。当事人在意识到错误后写下保证书,表示日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交警提示: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也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切莫为了所谓“流量”以身试法。
监制/黄惠英
审核/石 甜
编辑/黎 袁
案例来源:柴桑区大队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