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一度升学季,一些家长因为子女不符合入学条件动起了托人找关系的念头。62岁保安蒋某某以在教育局有熟人,声称只要“托关系”就可以帮助办理在上海就读公办幼儿园名额诈骗钱财。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蒋某某提起公诉。
刘女士与老乡吴女士均在上海生活,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两人子女均因居住证积分等原因无法就读本市公办幼儿园。2021年4月和6月,刘女士经表哥陈先生介绍,认识了现年62岁的书店保安蒋某某。蒋某某自称在教育局有熟人,只要“托关系”就可以让她们的子女在积分不够的情况下顺利进入公办幼儿园。由于蒋某某成功“帮助”陈先生的孙子入园,所以刘女士对蒋某某的“能力”深信不疑,还介绍了自己的老乡吴女士一起参与。入学心切刘女士和吴女士分别向蒋某某转账10000元作为订金,蒋某某也承诺如若不成可以全额退款。
蒋某某向被害人开具的收条
眼看开学时间日益临近,蒋某某却还在以各种理由要钱,刘女士和吴女士越发忧心。为打消两人的疑虑,蒋某某让刘女士自己在网上进行幼儿园入学登记并向其保证可在后台进行操作,当刘女士填报的信息被系统审核驳回后,蒋某某又以“你们是插班进去的,等开学后才能弄进去,再耐心等几天”。8月中旬,因担心孩子没有学校接收,当两人再次催促询问进展并表示如办不成则需准备联系私立幼儿园时,蒋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还向两人开具了收条。10月初,当刘女士和吴女士要求蒋某某将钱退还后,发现蒋某某突然失联,于是报警求助。
经查,蒋某某谎称自己在教育局有熟人,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帮忙办理入学的情况下,收取两名家长“关系费”32000元,拿到钱后他并没有用来办理入学的事,而是用于自身开销,“跟朋友搓麻将输了钱,还在外面聚餐,信用卡欠了钱还不上”蒋某某说。案发后,其向两名被害人作了退赔并取得谅解。对于“帮助”陈先生孙子入学一事,其实是蒋某某替家长跑腿,实地去幼儿园向招生老师咨询,陈先生的孙子也符合该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条件,与其自称的“能力”毫无关系。
被害人向蒋某某支付的“关系费”凭证
2022年8月9日,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对于声称可以“托关系”“开后门”的所谓“朋友”要多留一个心眼,切莫轻易相信所谓“门路”,否则不仅会造成财物损失,更有可能耽误子女入学。一定要多多关注招生入学公告,详细了解各个学校的招生入学政策,也可向校方直接咨询,走合法途径安心入学。
来源:上海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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