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九龙坡的周女士在准备还房贷时傻了眼,卡上的钱不翼而飞。一查流水账单,这才发现过去一年,儿子小陈陆续给网络游戏充值,高达17万元。

面对记者,小陈说:“我只有12岁,希望游戏公司能把钱退回来。”那么,周女士能追回这些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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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单独实施】的与其【智力、年龄不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除非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否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小陈在游戏充值事件发生期间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充值共计17万元的行为显然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若周女士对儿子小陈的充值行为不进行追认或同意,可以先同游戏公司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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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络媒体频频爆出未成年人充值巨款的新闻,导致整个网游行业不时成为众矢之的,也有网友为网游公司打抱不平“游戏公司真倒霉啊”“游戏公司有什么错”。

实践中,并非所有未成年人充值游戏案例都能成功追回充值费用,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证据原则,周女士若主张退款,就需要证明充值行为系小陈干的,而家长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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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规定也能够保护网游公司的利益,毕竟现实中不乏成年人打赏充值后以未成年人为借口要求退款的案例。
然而,“熊”孩子的充值行为往往是偷偷进行的,证明起来比较困难。而在以往有些案例中,手游公司会要求家长提供其与未成年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以及证明未成年人能够独立操作游戏,且能够不通过家长而独立完成充值过程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