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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5日起因海宁市人力社保、医保服务大厅智慧化改造相关服务窗口将临时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搬迁窗口

●1.原大厅二楼审批服务、就业窗口和三楼社保窗口搬迁至3号楼二楼窗口;

●2.原3号楼二楼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窗口搬迁至3号楼三楼2号仲裁庭;

●3.原3号楼二楼的工伤报销受理窗口搬迁至3号楼三楼1号仲裁庭。

●4.原大厅三楼医保业务窗口搬至2号楼一楼人力资源市场东南角培训教室。

02、继续鼓励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

为提高办事效率,避免人员扎堆,引导和鼓励办事群众通过“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办理人力社保相关事项:
1.网上办。可打开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进入嘉兴市海宁市),然后个人或法人分别点击首页中“个人服务”“法人服务”进入到相应的办事页面进行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2.掌上办。进入浙里办APP首页—办事服务,选择或搜索服务事项名称,并查看事项详情,然后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服务事项的掌上办理。
3.就近办。部分事项也可就近到镇(街道)人社站、医保服务窗口或村(社区)办理。
各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03、咨询服务电话

社保参保业务:0573-89232788社保养老待遇:0573-89232770就业业务:0573-89232755军龄、工龄视作业务:0573-89232736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0573—89232805医保待遇:0573-87231691医保征缴:0573-87639373你也可以拨打12345咨询。

大厅改造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相关事宜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宁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8月30日

(来源:海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