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背景
根据多规合一的要求,结合近期实施项目,进一步优化荪湖周边用地布局,同时保障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应江北区政府申请,结合相关部门意见,特此编制《宁波市江北区荪湖南地段、荪湖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CC13-01-03等地块)和宁波市江北区洪塘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JB15-01-39、40地块)》。
二、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主要由荪湖片区、洪塘片区构成,总的范围面积约71.3ha。其中荪湖片区调整范围北临白鹤山山体,东至荪湖大道,西至规划三路,南临江北大道,范围面积约56.2ha。其中洪塘片区调整范围北至洪发路,东至机场北路,南至江北大道,西临明州广场,范围面积约15.1ha。
图:调整范围图
三、调整内容
(一)荪湖地段调整内容
1、用地调整
SH-01-18、19、20、21地块性质由G1、U22、S42、B1(环卫设施、社会停车场、商业用地)整合成B1(商业用地)和G1(公园绿地),其中SH-01-21商业地块容积率为1.8。
CC13-01-13-2地块用地性质由R2(居住用地)调整为G1(公园绿地)。
CC13-01-01、03、06地块用地性质由S41、R2(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整合成B1、G1(商业、公园绿地),其中CC13-01-03商业地块容积率1.5。
CC13-01-40地块用地性质由R2(居住用地)调整为A33(中小学用地),CC13-01-10地块用地性质由A33(中小学用地)调整为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5。
CC13-01-02地块用地性质由U22(环卫设施)调整为G1(公园绿地)。
CC13-01-07地块用地性质由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调整为S41+U22(公交首末和环卫综合服务混合用地)和G1(公园绿地)。
2、道路调整
规划一路较原控规道路南移,西段道路宽度由16米调整至28米;规划二路西段道路宽度由16米调整至24米;规划三路道路宽度由24米调整至32米;规划四路道路宽度由16米调整至30米。
3、河道调整
朱家排涝河结合用地布局东移,北段宽度调整为11米。
4、设施调整
将SH-01-19、CC13-01-02地块的垃圾转运站和CC13-01-01地块公交首末站整合成一处CC13-01-01地块的环卫综合服务站和公交首末站;将CC13-01-10、40地块用地性质置换,配建的人防警报点、集结点同步调整至CC13-01-40地块;优化布局社会停车场。
(二)洪塘地段调整内容
1、用地调整
在保证水面率、绿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优化河道、绿地布局,整合JB15-01-39、JB15-01-40地块,总用地面积保持不变,用地性质由R+B(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适量结建文化、娱乐、商业服务设施。
2、河道调整
结合洪发路、机场路现状河道接口位置,在保证水面率不减少的前提下调整河道线型,河道宽度由20米宽调整至28米宽。
3、绿地调整
绿地结合用地整合需求及河道优化,调整后用地面积保持不变。
附图一:调整前荪湖地段用地规划图
附图二:调整后荪湖地段用地规划图
附图三:调整前洪塘地段用地规划图
附图四:调整后洪塘地段用地规划图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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