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关于实行分区分级交通管理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再次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第4号)》要求,对江阳区全域实行分区分级交通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旅客运输组织

(一)暂停江阳区域内道路客运班车(包车、城镇公交、农村公交)。

(二)城西客运站暂停运行。区外来江客运车辆在城西客运站落客后不再上客发班。

二、城市客运组织

(一)私家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运行。

(二)城市公交避开中高风险地区在区域内运行,不出江阳区,调整江阳区域内公交运营频次。

(三)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防疫任务和确有特殊需要的市民,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乘坐城市公交。

三、高铁、机场客运组织

云龙机场和泸州高铁站保持运行,开行直达摆渡公交换乘,乘客凭购票证明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免费乘坐。

(一)云龙机场:始发旅客(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除外),在纳溪区大池公交首末站(附近有停车场)或龙马潭区石洞高速收费站出口(不接纳自驾车)乘坐摆渡公交前往。到达旅客,乘坐摆渡公交至城西客运站(目的地为江阳区)、泸州客运中心站(目的地为龙马潭区)、大池公交首末站(目的地为两区以外其他区域)等换乘。

(二)泸州高铁站:始发旅客(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除外),在纳溪区大池公交首末站乘坐摆渡公交前往。到达旅客,乘坐摆渡公交至城西客运站(目的地为江阳区)、泸州客运中心站(目的地为龙马潭区)、大池公交首末站(目的地为两区以外其他区域)等换乘。

四、公路组织

(一)高速公路收费站实行双向查验。

对于进入江阳区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货车以及经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的公务用车、物资保障车等,严格查验司乘人员“风险城市旅居史”、健康码、行程卡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放行,如未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就地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从省外驶入的上述车辆还需扫“入川码”并就地免费核酸检测后放行。其他社会车辆一律劝返。

对于驶出江阳区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货车以及经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的公务用车、物资保障车等,严格查验司乘人员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扫“场所码”后放行。其他社会车辆一律劝返。

(二)国省干道管控参照高速公路实施。县、乡、村道实施管控。

本通告自2022年9月7日6时起实施,暂定实施至2022年9月10日12时,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2022年9月7日

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再次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第4号)

当前,全省疫情多点散发,全市出现多例新冠病毒阳性病例,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减少社区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再次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三轮全员核酸检测。按照“应检必检”要求,9月7日起,连续三天每天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体居民要密切关注所在街镇、社区(村)、小区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不聚集、一米线,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

二、严控人员流动。全体居民居家不出门。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报备。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确需购买生活物资的,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社区(村)制发的出入证,在做好自我防护前提下,单独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有特殊就医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社区(村)同意可以出入小区。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工作证明进出小区。严格控制进入生活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人员数量。

三、严格交通管控。进出江阳区实行交通管制,严格限制区内车辆流动,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和参与防疫的相关工作车辆凭疫情防控指挥部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禁止其他车辆上路通行。

四、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全体居民要主动对照病例活动轨迹开展自查,如有轨迹重叠,及时向社区(村)报备,主动配合流调工作。不得故意隐瞒行程和密切接触史,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扎实做好安全保供。超市、农贸市场等保供场所,要完善疫情防控制度,落实环境卫生消杀、个人卫生防护、限流限距等措施,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报告等要求。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上岗人员数量,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并做好健康监测。

六、有序组织企业稳产稳链。针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实行分类差异化防疫措施,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支持重点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闭环生产。加大精准服务企业力度,针对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七、强化关心关爱。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量足价稳。做好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用药和日常生活保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及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关心关爱一线防疫工作者,切实做好保障服务。

八、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街镇、各园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同心抗疫,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本通告自2022年9月7日06时起实施,暂定实施至9月10日12时,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特此通告。

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7日

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开展社会面清零行动的通告

(第5号)

近期,在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区开展了多轮全员核酸检测和重点区域筛查,但当前全省疫情点多面广链长,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全面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经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开展社会面清零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控人员流动。全区市民居家不出门、不离龙。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报备。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社区(村)印发的出入证,在做好自我防护前提下,单独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有特殊就医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社区同意可以出入小区。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工作证明出入小区。严格控制进入生活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药店等重点场所人员数量。

二、严格交通管控。进出龙马潭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严格限制区内车辆流动,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生产和参与防疫的相关工作车辆凭疫情防控指挥部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禁止其他车辆上路通行。

三、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按照“应检必检”要求,连续三天每天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本区域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照所在街镇、社区(村)通知,坚持戴口罩、不聚集、一米线,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沿街商铺和办公楼、企业、工地等驻留人员,保供、市场等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

四、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全区市民要主动对照病例活动轨迹开展自查,如有轨迹重叠,及时向社区(村)报备,主动配合流调工作。凡故意隐瞒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社区(村)报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扎实做好安全保供。商超、农贸市场等保供场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要求、个人卫生防护、限流限距等措施,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报告。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上岗人员数量,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并做好健康监测。上述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立即报告,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

六、有序组织企业稳产稳链。针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实行分类差异化防疫措施,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支持重点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闭环生产。加大精准服务企业力度,针对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七、强化关心关爱。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量足价稳。做好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用药和日常生活保障。积极回应市民诉求,及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关心关爱一线防疫工作者,切实做好保障服务。

八、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街镇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同心抗疫,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本通告自2022年9月7日06时起实施,暂定实施至9月10日12时,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

特此通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9月7日

来源丨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

泸州市江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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