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法家是战国的终结者,以商鞅、韩非和李斯为代表的法家辅佐秦国一统天下,终结了百家争鸣的局面,但是秦帝国却二世而亡。

此后的传统帝制中,虽然不再言法家,但很多人都认为是“儒表法里”。

在春秋战国的纷争中,秦国并不属于中原文化圈,一直被视为虎狼之国,秦孝公在采纳了商鞅关于变法的措施后,国家的军事实力、经济实力迅速增强。这是法家具备的先秦其他学派不具备的优势,而这一优势促成了最终的大一统。

但是为战争存在的法家学说,有着致命的漏洞与缺陷,它过于紧张,对普通人的束缚过重,对人们的管控过于严厉,所以我们就会看到秦朝土崩瓦解之快,令人咂舌。

先秦法家的一整套学说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了大一统,为了君主而服务。

商鞅,韩非都是洞悉人性的政治家、理论家。

商鞅说: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逸,苦则求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

在他的眼里,人是趋利避害的动物,人做任何事情都是靠着这个本能去做的,饿了想吃饭,劳动就想休息,困苦就想安乐,卑微渴求荣华富贵。

在对人的本性的分析中,韩非举出了大量的例子论证,无论人与人之间处于何种关系,背后都是赤裸裸的利害计算。在亲情关系中,孩子会抱怨父母没有好好地抚养自己,父母又会抱怨孩子没有尽到赡养的责任,身为至亲,却“皆挟相为而不周于为己”。意思是都会抱怨对自己不好。

当时社会中有着浓厚的重男轻女的风气,生男孩则庆祝,生女孩就杀掉,其原因不过是出于利益的计算考量罢了。因为生的女孩迟早要嫁到他家,而男孩则能更好地赡养父母,“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

当君主妃子的会盼望着君主快点死去,因为只有这样自己才可以母凭子贵,开棺材店的会希望死的人越来越多,因为只有死人自己才会有生意可做。在韩非的眼中,社会的规则也好,人们之间的关系也罢,都被还原成了利害的计算,“利之所在,民之归也。”

如此我们就会看到,法家学说对黑暗现实的赤裸裸的洞察力,实际上直到现在为止仍然有这种现象存在。人与人之间,往往是单纯的利益关系,人被换算成金钱,变成了可被利用的工具。

但是如果把人类所有的关系都用简单的公式概括,那就是大错特错了,法家也承担了这一恶果,当人们仅有的一点选择权都丧失的时候,爆发起来也是剧烈无比的。

秉持着此种人性论的法家,建立了自己一整套的学说。

在秦国统治下的人,没有别的出路可选,要么耕地,要么打仗。

“民之所欲万,而利之所出一。”

你有很多欲望要实现,可以。但是你只能按照我说的去做,去做农民耕地,去当士兵打仗。

只要立下战功,无论你是什么出身都可以获得爵位。这在看重出身的先秦时期是具有开创性的,对人们的诱惑也很大。秦国的强盛很大程度都来自于此。

作为君主应该制定法律去禁止人们从事其它的职业,“多禁以止能”,让人们畏惧而不敢有更多的想法,达到所谓“民朴”的愚民目的,让老百姓一心一意的耕战。

在这样的社会里,出于自愿也好,被迫也罢,没有了其他谋生的出路,只能听从统治者的安排,在战争上奋力杀敌以获得想要的地位和财富,从而达到商鞅笔下的“壹赏”,即“利禄官爵抟出于兵”。

在社会中偏偏有一部分人不受君主赏罚的约束,既不从事农业,也不去战场厮杀,韩非把他们斥之为“五蠹”,他们是分别为儒者、纵横家、游侠、逃兵役者和商人。这些人在韩非的眼里简直是祸国殃民般的存在,“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对待他们的办法就是消灭之。秦国后来的“焚书坑儒”就是实践。而后世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继续实践。

如此,我们就会看到,在法家的思想体系中,看不到除了耕战之外的其它选择。

每个人都像一根螺丝钉,处在国家这个大机器的一环之中,为了整体的利益所服务,却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普通人对于法家来说只是工具,法家根本不关注个体是否真正的愿意从事耕战。

“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法家的耕战思想也不是真正为了使民众能够富裕,而是为了国家的统一而服务,一旦民众力量过于强大,则会想方设法的去削弱民众的力量,掠夺民众的钱财,剥夺民众的地位。因为一旦普通人有了一定的金钱和地位,必然不愿意再从事辛苦的劳作与战争,这是法家所不想看到的。

随着秦国靠着对人们严酷的控制而促成的大一统局面,原先仅仅是秦国农民的遭遇扩大到了其他的国家之中,人们苦不堪言,又无处可逃,只好在沉默中爆发,最终迎来了秦末起义。